[課業] 民法第45條的疑問?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大家好,最近開始進入民法的世界,讀到民法第45條的時候,突然產生疑問! 民法第45條,營利社團之設立,為準則主義,意即只要符合社團成立的規定,不需要向主 管機關登記,亦得成立? 但公司法第6條,公司非在中央主管機關登記後,不得成立。 此二法條是否有其矛盾之處,抑或是這裡只要關注普通法與特別法的區別即可?? 再麻煩大家回答了~非常感謝!! --
QR Code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11.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xamination/M.1608009854.A.0E2.html

Let's block ads! (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