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大家好,最近開始進入民法的世界,讀到民法第45條的時候,突然產生疑問! 民法第45條,營利社團之設立,為準則主義,意即只要符合社團成立的規定,不需要向主 管機關登記,亦得成立? 但公司法第6條,公司非在中央主管機關登記後,不得成立。 此二法條是否有其矛盾之處,抑或是這裡只要關注普通法與特別法的區別即可?? 再麻煩大家回答了~非常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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