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1-19
預告訂定「外國文化事務財團法人得向文化部申請認許之種類、 目的及條件與指定文件」草案
主 旨:預告訂定「外國文化事務財團法人得向文化部申請認許之種類、 目的及條件與指定文件」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文化部。
二、訂定依據:財團法人法第六十九條第三項與第六十九條第一項第七款。
三、「外國文化事務財團法人得向文化部申請認許之種類、目的及條件與指定文件」草案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c.gov.tw/),
「最新公告」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 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綜合規劃司。
(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7樓。
(三)電話:02-85126780。
(四)傳真:02-88956412。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