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美容監察促立法規管儀器及操作者資格

【Now新聞台】一名女子接受激光療程後導致二級燒傷,懷疑操作員疏忽,協助事主的香港美容監察促請政府盡快立法規管醫療儀器及操作者資格。

投訴人年約30歲,上月初在薄扶林一間美容院免費接受二氧化碳激光療程,聲稱可以去除肚紋,過程中感到十分灼熱及疼痛,及後看醫生被診斷為二級燒傷,皮膚滲血及紅腫。

她表示知道操作儀器的人是醫療儀器公司職員,他及美容院在事前只是說療程後初期會「起痧」,事後亦拒絕承認責任。

美容院的聲明強調院方無參與操作,療程屬免費示範,只是提供場地予儀器公司示範,儀器公司可能是第一次用儀器處理肚紋,美容院事前對此毫不知情,對此表示難過及無奈。

協助事主的香港美容監察發起人袁海文懷疑涉事職員不當操作儀器,促請政府盡快立法規管醫療儀器及操作者資格。

他又表示,過去兩年共收到最少19宗因美容儀器操作不當導致受傷的個案,當中涉及激光、脫疣、刮痧和肚燭等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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