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律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通過

我有不同見解,供大家參考。 與其抱怨明年改制,不如今年就過,哪來這麼多時間哇哇叫的。現在這種每年保證10%的 考法,老師改卷的手都很緊,不信拿司法官成績單跟律師成績單比較一下,根本很難相信 是同一個考生(我律師及格那一年,司法官成績比律師還多上7分(100分制))。這完全 是給分政策的問題:像司法官因為是名額制,老師心中有底,知道這題給你高一些尚不足 以超過絕大多數的考生,還會給點筆墨分數,比起那些完全不會的就差很多了。 反而是律師,老師改卷怕給你這科高分,就讓你憑這一科就過,結果好的壞的全部壓得低 低的。這樣沒有鑑別率的考試,還不如兼採及格制,至少還有點緩衝:如果這一題老師覺 得你答得還可以但不能說很好,會給你個比一半稍微低一點分數,你還可以靠其他強科拉 回來。如果不兼採及格制,老師給分會變得很吝嗇。考生拿到低空掠過的成績單,還真不 知道到底自己學得好還是不好。事實上,成百上千的考生就壓在這個狹窄的分數區段裡( 舊制1分之差就有500-1000人,相當於新制的10分),這又是什麼變態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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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a9301040: 你怎知道哇哇叫一定是今年考生,要升大四學生不行叫嗎? 08/12 21:54


2F:→ a9301040: 考上很久不能叫嗎 08/12 21:54

3F:→ a9301040: 壓在某個區間是平行雙閱造成,還是你說的情況,還有待進 08/12 21:56

4F:→ a9301040: 一步統計勒 08/12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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