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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第二次醫師牙醫師藥師高考分階段等考試7月20日起舉行

14 3 月, 2018 0

考試院院會今(15)日通過,107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助產師考試,定於今年7月20日(星期五)至22日(星期日)在臺北、臺中、臺南及高雄等4考區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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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高普考自107年7月6日起舉行

7 3 月, 2018 0

考試院院會今(8)日通過,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定於107年7月6日(星期五)至7月10日(星期二)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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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第二次醫師高考分階段考試6月23日起舉行

28 2 月, 2018 0

考試院院會今(1)日通過,107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定於107年6月23日(星期六)至6月24日(星期日)分設臺北、臺中、臺南及高雄等4考區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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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通過修正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等3項晉升官等(資位)訓練辦法 測驗題型及配分比例變更

31 1 月, 2018 0

考試院院會今(1)日審議通過變更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以下簡稱委升薦訓練)、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以下簡稱佐升正訓練)及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以下簡稱員升高員訓練)等3項晉升官等(資位)訓練辦法第15條修正草案中有關測驗題型及配分比例,除員升高員訓練辦法將送請行政院同意會銜修正發布外,其餘2項訓練辦法將於近日內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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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警察特考等考試自107年6月9日起舉行

31 1 月, 2018 0

考試院院會今(1)日通過,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7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定於107年6月9日(星期六)至6月11日(星期一)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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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史料文物徵集活動

4 1 月, 2018 0

一、活動宗旨:       考試院史料文物,紀錄我國國家考試與文官制度發展歷程及院部會員工共同努力之過程。期盼藉由史料文物之徵集活動,蒐集國內外有關考銓保訓退撫基金史料、文物及照片等,以供編纂考試院院史之用。二、主辦單位:考試院。三、徵集時間:自107年1月起至10月止。四、徵集範圍:與考試院考銓保訓退撫基金業務有關,具保存價值之以下史料文物:(一)照片、圖畫:重要考銓業務活動;歷任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活動或開會照片;考試院建築及內部空間平面圖、建築設計圖,以及其今昔照片、開工與落成典禮照片等。(二)書簡、檔案手稿:早期往來書信、重大考銓事件、首長、考試委員人事派令,以及與文官制度興革有關之原始資料等。(三)聲音、影像紀錄:重要考銓活動、考銓前輩之訪談、首長有關重大事件之談話、重大或社會矚目案件之審查或報導紀錄等。(四)文物、複製品、模型:早期考試院之辦公器物、考銓活動使用之器物、文書及證件等。(五)其他:具保存價值之考銓文獻、物品,例如各種制度之宣傳手冊摺頁、重大事件媒體報導資料或剪報正本,以及院舍興建紀要、布告、明信片等。以上資料,請於可能範圍內敘明其由來,並提供100字內之簡要說明。五、徵集辦法:(一)請填寫史料文物徵集表(附件1(docx檔案)),每項史料文物請填寫1份資料。(二)若可捐贈者,請填具「捐贈同意書」(附件2(docx檔案)),同意捐贈予考試院典藏,並署名捐贈者。(三)若未能捐贈本院者,希望能以照相或電腦掃瞄存檔方式予以收藏,事後將原件歸還提供者。(四)所徵集史料文物,提供者請擔保來源明確、內容正確、權利清楚。(五)經完成捐贈程序後,其所有權或著作財產權移轉本院。授權本院利用著作財產權者,本院享有授權範圍內之著作財產權。(六)徵集史料文物若以寄送為之,請提供者妥慎包裝;若因運送過程中造成損傷,本院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六、獎勵:凡提供本院史料文物,經審酌後,具有保存價值者,本院將致申謝函、頒感謝狀或給予適當獎勵。若本院已持有或經審酌未符需求者,則予寄還。七、收件方式:請逕寄考試院編纂室(11601 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或E-mail: [email protected]。八、聯絡專線:02-82366325考試院編纂室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