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通過修正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等3項晉升官等(資位)訓練辦法 測驗題型及配分比例變更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最新消息

考試院通過修正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等3項晉升官等(資位)訓練辦法 測驗題型及配分比例變更

  • 發佈日期:107/02/01
  • 發佈單位:秘書處公關科



  考試院院會今(1)日審議通過變更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以下簡稱委升薦訓練)、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以下簡稱佐升正訓練)及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以下簡稱員升高員訓練)等3項晉升官等(資位)訓練辦法第15條修正草案中有關測驗題型及配分比例,除員升高員訓練辦法將送請行政院同意會銜修正發布外,其餘2項訓練辦法將於近日內修正發布。

  考試院表示,這次修正是考量測驗題型將配合年度實施情形之檢討結果,做必要之調整。此次調整參照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將委升薦訓練及員升高員訓練辦法第15條有關「測驗成績」項下的測驗題型及配分比例刪除,另於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中規範。此外,為期佐升正訓練之受訓人員能運用所學、活化思考,所以參照同為取得薦任官等任用資格之委升薦訓練,增列「專題研討」評量方式,並修正佐升正訓練辦法第15條課程成績之評分項目及配分比例等規定,俾利辦理後續相關受訓人員的成績評量事宜。

附件下載

Let's block ads! (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