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刑法肇事逃逸、遺棄問題

甲駕車肇事,導致騎士乙受傷昏迷倒臥路上,甲 緊張害怕,認為不久應該會有路人發現,故末下車察看,逕自駕車逃逸。乙稍後經人送醫急救,然傷勢嚴重,縱使及時醫治,仍無法救活,甲成立何罪? (A)遺棄致死罪與肇事逃逸罪 (B)不作為殺人罪與肇事逃逸罪 (C)過失致死罪、違背義務之遺棄罪與肇事逃逸罪 答案為C 問題1 請問是遺棄罪與肇事逃逸想像競合,再與過失致死數罪併罰? 問題2 如果題目改為即時醫治,可避免死亡,那是不是就變成立肇事逃逸罪、過失傷害罪、遺棄致死罪呢? 一樣是肇事逃逸、遺棄致死想像競合,再與過失傷害數罪併罰嗎? 問題3 駕駛人有無發現撞到人是否會影響到遺棄罪的成立呢? 感謝大家 抽空回答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2 Pro Ma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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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ardenia0603: 1取決於你對肇逃保護法益的理解,有爭議;2不覺得 07/22 13:57

2F:→ Gardenia0603: 有所不同;3當然 連肇逃都不成立,根本TB欠缺認識 07/22 13:57

3F:推 leptoneta: 2.有見解是如此 3.有見解肇事是客觀處罰條件 毋庸認識 07/22 14:30

4F:→ Gardenia0603: 感謝補充 是我忽略,因為這本質上仍取決於保護法益 07/22 15:25

5F:→ Gardenia0603: 為何 只是我不曉得林鈺雄師的這看法有沒有實務採納 07/2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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