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2項1款升官等問題

各位好,想請問有關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第2項第1款前段有關升官等的問題。已跟同學 A討論過且爬文過,但還是搞不清楚。(因為我跟A都沒學過公務員法且又是自學,問題可 能有點蠢,先謝過大家了。) 先附圖: https://i.imgur.com/6kyQg5f.jpghttps://i.imgur.com/YHpWiBa.jpg https://i.imgur.com/7OmklYw.jpg https://i.imgur.com/MH4VE1U.jpg 我跟A討論的爭執點在於: 依據圖2、4、3給的線索,我認為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並非任用法第17條第2項第1款 列舉之考試,而是同條第1項(圖1)的升官等考試。 但A說交通事業人員不適用任用法,所以既不是第17條第1項也不是第2項。是他們自己事 業的個別特殊規定。(不過我聽不懂這說法) 所以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到底是屬於什麼考試? 若有描述不清楚的部分請提出。謝謝大家!! --
QR Code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36.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xamination/M.1589454024.A.D90.html

1F:推 bower1025: 同法第33條參考一下,就有答案了 05/14 19:24

2F:推 asd35756: 簡單說只是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資位制),當然不適用 05/14 19:26

3F:→ asd35756: 公務人員之相關法規 05/14 19:26

啊!那看來A說得的確沒錯呢!感謝兩位大大的說明,非常感謝~ ※ 編輯: SgEPCKc (106.104.36.184 臺灣), 05/14/2020 21:12:32

Let's block ads! (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