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後怒將友人推落海 惡整舉動不算殺人

酒後怒將友人推落海 惡整舉動不算殺人未遂 宜蘭縣一名許姓男子酒後與王姓友人起爭執,竟趁友人在港邊小解時將他推落海,王男在 海中掙扎攀住一旁漁船才爬上岸,事後憤而報警對許男提告,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 許男與王男本身並無仇怨,推他下海的地點人來人往,且他知道王男會游泳,難認其有主 觀殺人犯意,因此判決無罪。 今年4月17日晚間許男與小舅子至蘇澳鎮一間攤販買雞排,並在店內喝酒,王男看見後就 將兩人趕出去,許男因此不滿,兩人發生激烈衝突,晚間7時30分,許男見王男從店內走 到對面漁港小解,竟動手將人推落海中。 王男憤而報警提告,許男到案後矢口否認有殺人犯意,他強調,王男本身會游泳,兩人也 是朋友,但王男生氣的說,自己完全沒有防備就掉下去了,而且當時天氣已經轉冷,但他 僅穿著短袖短褲,是拼命掙扎才爬上漁船喘息。 法院審理時詢問王男,既然本身是跑船的也會游泳,為何會有快爬不上來的情形,王男則 稱,因為很久沒有游泳了,也很久沒有出海了,身體也不是很好,比較沒有體力,然而王 也坦言與許男沒有怨仇,兩人認識很久也常相約去喝酒。 法院傳喚目擊全程的王姓女子,她證稱的確有看到許男將王男推下海,但當時攤子有客人 忙不過來,就叫弟弟過去看狀況,大概10分鐘後王男就自己走回店內,王女還提醒他回家 換衣服,不然會感冒。 法官認為,許男與王男素無仇怨且相識許多,沒有道理因一時口角就萌生殺意,且當時王 女目擊全程,但僅叫弟弟去看狀況、也沒有報警,可見從旁觀者角度看,許男行為並未對 王男生命造成立即危害,因此認定許男應該只是酒後一時興起的偶然舉動, 想要惡整告 訴人王男看他落水後狼狽的樣子,藉此嘲笑奚落對方,難以認定有殺害王男的主觀犯意, 因此予以無罪判決。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208/1480234/ 看到這新聞 覺得蠻有趣的 大家覺得會是構成什麼罪? 殺人未遂 X 文中已說不是 傷害罪 X 貌似也沒受傷的結果 強制 X 也沒強暴脅迫 看來好像真的沒有 這樣好像有點誇張阿 以後每個人都可以這樣隨便推人嗎? 大家覺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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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awrence7373: 還是不能隨便推人下海啊,有過失的風險。只是本案剛 12/09 21:27


2F:→ lawrence7373: 好沒有 12/09 21:27

3F:→ luluhihi: 強制罪,推人乃強暴行為 12/09 21:29

4F:→ luluhihi: 法官沒有變更起訴法條改判,還蠻值得研究的 12/09 21:34

5F:噓 tamama000: 會游泳不等於會在海裡游泳更不等於會在喝醉情形被偷襲 12/09 21:47

6F:→ tamama000: 還能游泳 12/09 21:47

7F:推 jyekid: 這樣要說有殺人犯意很難啦 12/09 22:14

8F:推 a1025abcd: 先把法官推下海裡 12/09 23:13

9F:推 bryant780113: 告錯法條? 12/09 23:14

10F:推 sharkhead: 挖靠 這無罪 厲害了 12/09 23:25

11F:→ jyekid: 那你得先跟法官混熟才行 然後開玩笑後推他入海 12/09 23:33

12F:推 heykissass: 真的好厲害的判決 XDDDD 12/10 00:29

13F:推 jjiimm: 如果是推到游泳池內,或許法官說的還有些道理,推到海裡面變 12/10 00:58

14F:→ jjiimm: 數太大了,海裡面還有渦流和暗流,不是會游泳就可以生存 12/10 00:59

15F:推 jyekid: 看內文應該是在港口旁 12/10 01:02

16F:→ jyekid: 才會有甚麼賣雞排的攤販 12/10 01:03

17F:推 heykissass: 就算他有誇大好了 那假設隨意把人推到小水溝也沒事?? 12/10 01:04

18F:→ Hzy1004: ... 12/10 01:09

19F:→ Hzy1004: 所以大家都可以惡作劇也沒事囉? 12/10 01:09

20F:推 cashko: 那如果推一個會攀岩的人到捷運軌道說我覺得他可以爬上來只 12/10 02:44

21F:→ cashko: 是惡作劇呢 12/10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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