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律師二試第二天閒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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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法
「4月10日上午召開的董事會中提案,擬實施庫藏股」……「隨後,甲並將相關情況告知其妻乙,並囑咐其買進A股,乙妻於是陸續於4月5日、4月7日、4月10日、4月12日與4月13日買進A股」
開完董事會→告訴老婆該買股票囉→老婆回到前5天買了股票
先不管什麼證交法了,乙妻是怎麼從4月10號回到4月5號的?
※ 引述《staatsrecht (國家法)》之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