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網絡兒童色情法規被指不清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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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CBC報道,國會山司法檢查機構,永久連接委員會(the Standing Joint Committee)指出,加拿大網絡兒童色情法規存在問題。聯邦司法部已經靜悄悄同意做出修改。

CBC根據信息可得法查看了兩個部門之間的內部信件。信件揭示,政府法規在起草過程中存在不完美的現象。

哈珀政府在2011年引進和新兒童色情法一起使用的法規,要求加拿大互聯網提供商(Canadian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 (ISPs) )將發現的兒童色情製品向警方報告。

法規中有一項獨特條款,要求一家指定的慈善組織,加拿大兒童保護中心( the Canadian Centre for Child Protection)檢查所有被舉報的網絡文件,以確定其是否為兒童色情品。因此,法規要求,該中心所有員工持有“必要的安保清白記錄和訓練”( “necessary security clearance and training”)。

永久連接委員會的律師對這一條款提出問題。他們在2016年給司法部官員寫信,指出“必要的安保清白記錄”這個短語可能導致該慈善機構員工要求高層政府安保級別的清白記錄。

律師Penny Becklumb在2017年10月的跟蹤信件中寫道,該短語“不準確,而且在該組織確定哪種安保清白記錄為必要時,給予其不必要的決定權。”

司法部最初反駁說該短語指警方記錄或者心理評估,但是最終決定接受永久連接委員會的觀點。

2018年3月的備忘錄里,司法部長批准對該條款出於“澄清”目的進行修改。

委員會還發現,法規的法語和英語版本有不一致的現象,并擔心該法規用語主觀性太強。司法部也同意解決這些問題。

各部門和負責檢查立法漏洞的永久連接委員會進行討論是正常的。但是後者擁有特別權利。如果雙方交流陷入僵局,委員會有能力提出“駁回”( “disallowance” )的建議。一旦該建議被觸發,存疑的法規就會被踢回國會進行討論。

司法部同意在“有可行機會時”就該委員會提出的建議進行修改,但未證實確定的修改時間。

編譯: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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