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敲竹槓全談好再付錢

防敲竹槓 全談好再付錢

2018-04-05 00:06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

眾達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林雋表示,跨國併購交易的原則是,「錢還沒出去時,都是講話最大聲」,其他併購交易合約要在交易完成前一併談好,否則錢出去了卻漏東漏西,就得再花更多錢。

林雋表示,實務上經常遇到疏漏了其他併購交易合約,以致之後再補齊時,被敲竹槓的例子。例如A產線有獲得C公司的技術授權生產某項產品。但B公司買下A產線後,不會直接承受C公司的技術授權,B公司要另外與C公司談妥技術授權。若B公司遺漏掉關鍵技術,可能就會被敲竹槓,否則就要面臨被告侵權,因此洽談併購案時,要從多面向去留意。

實務上還會遇到,買下一條產線,若只是廠房土地建物過戶,沒有一併承受水、電、瓦斯等服務相關合約,雖然都是在同樣的工業園區,但若沒有一併談妥接續合約,恐怕就無法以優惠價格享受這些公共服務。

在供應合約方面,如果有重要原料掌握在賣方,就要簽長期原料供應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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