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惠台措施,陸委會:檢視法規及兩岸協議有無衝突

2018-03-01 22:18聯合報 記者李仲維╱即時報導

針對大陸祭出的31條惠台措施,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1日表示,陸委會將會同相關機關檢視,是否與目前已簽署的兩岸協議及現行法令有不一致或衝突之處。

前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上個月底已卸任,新任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將於3月19日到任,目前陸委會主委一職,由特任副主委林正義代理。

邱垂正表示,這次陸方提出的31條措施,是屬於國務院所頒布的政策性規範,並無法律位階效力,陸委會將觀察未來陸方將以何種方式落實相關內容及法制化程度,以及大陸地方政府能否確實執行。

他分析,這31條當中,部分是整合過去既有的措施,陸委會注意到這些措施並沒有完整的配套,而且涉及陸方各部委之間的協調落實,對岸是否有具體配套到位?或實際的執行成效?需要再做觀察。

邱垂正指出,目前這些措施並沒有具體實施細則與辦法,可能最終淪為部分在陸台商口中「口惠而實不至」的心理戰、文宣戰。

他表示,兩岸自2008年至今已簽署23項協議,生效21項,這些協議大陸目前尚未能確實履行,雙邊協商達成的協議尚且如此,何況單方公布的、不具法律效力政策性文件,因此這些措施的實際成效有待觀察。

對於外傳大陸將推出「保護台灣同胞權益法」,邱垂正表示,大陸對台商或台商提供權益保障,不應違反我方法令,損及我國家尊嚴,他呼籲陸方不應利用台灣民眾在大陸生活的便利問題,遂行其統戰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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