緝私罰鍰減輕初審過關

緝私罰鍰減輕 初審過關

2017-12-08 01:03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委會昨(7)日初審通過海關緝私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適度減輕罰鍰。例如,虛報貨物等,現在處所漏進口稅額兩倍至五倍罰鍰,修正案改為「五倍以下」,亦可低於二倍。

草案修正兩重點,其一是將「元(銀元)」改以「新台幣元」。之前是換算成新台幣處罰,以後不用換算,直接以新台幣計。舉例來說,若報運貨物出口有虛報等違法行為,罰鍰改為新台幣300萬元。

而第二重點則是放寬裁罰標準,取消裁罰倍數下限。舉例來說,若過去有虛報貨物、繳驗偽造不實的發票或憑證等,視情節輕重處以所漏進口稅額兩倍至五倍的罰鍰,而修正後改為「五倍以下」,海關對於違規情節輕微可處低倍數的罰鍰。

官員進一步說,未來關務署也會針對所有緝私條例常見違章類型做出裁罰基準,類似內地稅的裁罰倍數參考表,將發布行政規則。

Let's block ads! (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