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符合獎助生法規政大開假課? 政大:依教育部原則辦理

教育部明定兼任助理分為勞僱型助理與獎助生,前者納入勞基法,後者則須修習相關課程。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政治大學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質疑,學校透過開設「教學實習與實務課程」的假課程,將學生納入獎助生而非勞僱型助理。
 
台灣工人先鋒協會理事長、政大社會所博士候選人林奕志指出,政大在本學期開設「教學實習與實務課程」,在未通知情況下強迫獎助生加簽,且課程內容僅要求學生在網路觀看影片,並無實體的課程。
 
對此政治大學透過聲明回應,課程是經學生代表、達規定人數比例的課程委員會議所規劃,並依照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辦理;課程內容部分則包含教學知能、教學概論等,同時教學獎助生在指導教師指導下,也會進行教學實習活動。
 
政大指出,學校有明確界定教學獎助生身分,同時建立溝通及爭議處理平台,獎助生可依學生申訴處理辦法,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或反映意見,校方至今並未收到任何申訴案件。(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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