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避稅效應跨國交易課稅更透明

反避稅效應 跨國交易課稅更透明

2017-09-19 00:41 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發布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BEPS)行動計畫,皆包含我國近年修正的反避稅措施。在完備我國反避稅相關子法規後,為有效解決租稅協定適用爭議案件等,未來將研擬「依租稅協定申請適用相互協議程序相關作業要點」,讓徵納程序更透明。

在全球化時代,跨國企業交易方式的多元化,跨國際的交易成為世界經濟的主流,造就國際間租稅主權,與租稅客體的界線劃分越來越複雜及難以明確區分,又因各國稅制的不同,造成對跨國企業雙重課稅,或是雙重不課稅,因此OECD發布BEPS15項行動計畫。

財政部官員表示,而我國近年積極修法的實際管理處所(PEM)制度、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移轉訂價三層文據、租稅協定租稅資訊自動交換等,皆依循該規範,建立實質的課稅原則,增進各國稅制一致性及減少各國租稅權的紛爭。

但在各國租稅資訊越趨透明之下,未來各國稅局可能遇上徵納認定的爭議,所以BEPS計畫中也包含「提升爭議解決機制效率」。官員指出,我國在完備實施共同申報準則(CRS)、租稅協定稅務資訊交換等子法規後,下一步將將研擬「依租稅協定申請適用相互協議程序相關作業要點」,讓徵納程序更透明。

舉例來說,租稅協定下的納稅義務人,可能會申請使用扣繳率自20%降至10%,檢附舉證文件,但國稅局卻可能認定其不適用,在出現爭議之下,現行透過租稅協定內的「相互協議程序」,納稅義務人若不服,可在接獲國稅局首次通知起三年內向居住地的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即進入雙邊主管機關相互協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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