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修法如下: 現行規定,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不得任用為公務員。這次修法,增訂若具雙重 國籍者,是因他國法律以致無法放棄外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但其在到職前已辦理放棄外國 籍、且經外交部查證屬實,仍可任用為公務員,並以不涉及國安、國家機密的機關及職務為 限。 =============== 有點看不懂,有國家無法放棄國籍嗎? 後面又寫已辦理放棄, 如果是美國和台灣雙重國籍這樣還能考嗎? 請教板上高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222.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xamination/M.1682242486.A.D76.html
1F:推 chi0615chi: 阿根廷國籍取得無法放棄 04/23 17:43
2F:推 wow8228: 美國法律允許公民放棄國籍,不適用該條。另外可以先考, 04/23 19:14
3F:→ wow8228: 考上了再跑放棄國籍流程 04/23 19:14
4F:→ ck960785: 都要打仗了 幹嘛跑來當公務員 有外國籍至少還有逃生的 04/23 20:34
5F:→ ck960785: 機會 04/23 20:34
6F:→ shomingchang: 我考國營是只能持有中華民國國籍 公務員應該一樣 04/23 23:28
7F:推 d9321003: 可以考 就任前只能有中華民國籍 04/23 23:34
8F:→ shomingchang: 喔對啦 就任前只能持有中華民國 04/23 23:35
9F:推 Zero6666: 可以考阿,只是任用前一定要有主動放棄的動作 04/24 01:01
10F:→ Zero6666: 放棄後有像阿根廷那樣無法放棄情形,才可以例外允許 04/24 01:02
11F:→ lescafe: 對對,不買武器就不會被打。最好你家不要有錢有車,這樣 04/24 01:07
12F:→ lescafe: 就不會有人偷你搶你。 04/24 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