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釋字第 791 號解釋,有關刑法通姦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以刑事制裁約束配偶雙方履行婚姻忠誠義務,目的正當 2.性自主權為個人自主權之一環,受憲法第 22 條保障 3.立法對性自主權之限制是否符合平等原則,應受寬鬆審查 4.國家以刑事追訴介入婚姻關係為干預個人之隱私 請問1不是錯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5.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xamination/M.1635750970.A.380.html
1F:推 Misoshiru: 查系爭規定一以刑罰制裁通姦及相姦行為,究其目的,應 11/01 15:26
2F:→ Misoshiru: 在約束配偶雙方履行互負之婚姻忠誠義務,以維護婚姻制 11/01 15:27
3F:→ Misoshiru: 度及個別婚姻之存續,核其目的應屬正當。 11/01 15:27
4F:→ Misoshiru: 791解釋文 11/01 15:27
5F:→ leokuang: 乾 我只記得,同意書寫的無法用刑法禁錮心靈啥的 11/01 15:29
6F:→ leokuang: 謝謝 11/01 15:29
7F:推 dabin232: 目的勉強可以通過 我記得是這樣 11/01 17:00
8F:推 Kamehame: 目的可以 但手段太過侵害人民隱私權 11/01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