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105年會計師公司法選擇題

105會計師選擇題第1題 A 公司為 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B 公司」)之股東, 甲為 A 公司之董事長,乙為 A 公司之監察人, 則 就 B 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選任,下述何種情形違公司法規定? (A) A 公司與 A 公司之董事長甲分別以自己之名義當選為 B 公司之董事 (B) A 公司與 A 公司之董事長甲分別以自己之名義,由 A 公司當選為 B 公司之董事, 甲當選為 B 公司之監察人 (C) A 公司指定其董事長甲與監察人乙為代表人,分別當選為 B 公司之董事 (D) A 公司指定其董事長甲與監察人乙為代表人,由甲當選為 B 公司之董事,乙當選為 B 公司之監察人 答案為(D) Ⅰ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得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但須指定自然人代表行使職務。 Ⅱ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亦得由其代表人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代表人有數人時,得 分別當選,但不得同時當選或擔任董事及監察人。然後我想詢問一下(A)及(B)選項 公司法27條第1項及第2項僅能擇一適用,所以這樣(A)及(B)選項是不是也是錯的 還是該選項只是想表達法人董事代表人及法人代表人董事 都可以當選董事或監察人這樣而已 煩請解惑,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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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anridi: 不討論競業規定下,甲個人行為跟27條沒關係,甲沒A公司 08/04 16:29

2F:→ Banridi: 授意啊 08/04 16:29

3F:→ ddkkz2003: 甲是"以自己名義"而不是"以代表人名義"當選 就沒有27II 08/04 16:32

4F:推 leptoneta: 人不能同時是董監 08/04 16:35

5F:推 as6354993: 甲也可以是b公司的股東啊 08/04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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