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農會法法條問題請教

各位先進好,小弟對於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當中第25條有問題: 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當中第25條: 農會實施單一俸給制,編制員工除薪資外,不得支領任何津貼。但執行中央主管機關專案 核准且訂有發放農會編制員工獎金之計畫者,不在此限。 請問,上述的單一俸給制,是指在自己下班時間後不能有額外的兼職收入嗎? 另外,這裡所指的任何津貼,是指農會不能以各種名目發放津貼嗎? 要麻煩農會法專家協助解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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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glaibls: 不是這意思 相較於公務員是本俸+專業加給 國營是單一薪 06/15 16:57

2F:→ eglaibls: 俸 06/15 16:57

3F:→ hahao0113o: 可是據說農會人員都認為是不能有其他兼職,例如跑外送 06/15 18:01

4F:→ hahao0113o: 的收入 06/15 18:01

5F:推 bima: 樓上正確 我曾經想兼職,但會務說不行 06/15 18:18

6F:→ hahao0113o: 但是他們用這個法條來規範不是很奇怪嗎? 06/15 18:31

7F:→ stasi: 可以領津貼,要有名目! 06/15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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