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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 單一案件上訴問題?

110三等書記官第4題:「甲涉嫌偽造信用卡遭偵查,但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不足而予以不 起訴處分。後發現甲持該偽造信用卡提款,偵查後檢察官對甲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判甲行 使偽造信用卡罪刑,甲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甲偽造信用卡並行使之,遂撤銷一審 判決均判有罪。問,此判決是否合法?」 想請問一下,高點解答讓我有點無法理解,本人非本科系,可能有很多不懂的地方,希望 大家能提供一下建議,感激不盡~ 下為高點解答 https://i.imgur.com/OOvuMEB.jpg
1.(2)似乎在討論有無不利益變更禁止的適用,可是案件是因為漏未判決而上訴救濟, 且第二審為複審制本可重新認定,如今第二審已認均有罪,具單一案件的不可分性,本來 就可以全部審判了,且第二審認定的犯罪情節本來就比第一審多,應該無370適用才對。 還是因為只有被告上訴,就算是應該可以認為第一審適用法條不當而不受370限制吧? 2.題目中一審未於主文及理由欄諭知無罪、免訴、不受理,應該沒有348II但書適用,而 解答則類推適用348II但,可是我翻遍手上資料和網路好像沒看到類似見解,請問有學者 採這說嗎? 3.還是根本不是在考單一案件漏未判決上訴的問題,而只是單純被告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 才有370限制的問題? 4.附上覺得最接近的判決 https://www.facebook.com/TiLa.talk/posts/1728115050679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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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woocream: 1.檢察官對偽造部分不起訴,對行使部分起訴。2.二審法 09/15 19:06

2F:→ woocream: 院認為是吸收關係應僅論偽造,基於上訴不可分,自得審 09/15 19:06

3F:→ woocream: 判,原本的不起訴變成無效不起訴,一審判決則因漏未判 09/15 19:06

4F:→ woocream: 決而當然違背法令。3.一審判決違反法令構成不利益變更 09/15 19:06

5F:→ woocream: 禁止原則的例外。 09/15 19:06

6F:→ woocream: 淺見,未必正確 09/15 19:07

7F:推 bettybuy: 1.偽造.行使兩行為為同一案件 2.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是 09/15 19:19

8F:→ bettybuy: 否有實質確定力260條之適用 3.再去討論法院針對同一案 09/15 19:19

9F:→ bettybuy: 件之判決是否有違背法令。以上個人覺得 09/15 19:19

10F:→ bettybuy: 紀綱好像有解過,但我忘記他怎麼解了,可以去思法人You 09/15 19:20

11F:→ bettybuy: Tube看看 09/15 19:20

12F:→ yyoo123yyoo1: 無效不起訴還有實質確定力嗎? 09/15 20:18

13F:→ yyoo123yyoo1: 還是其實檢察官跟一審都不重要 09/15 20:19

14F:→ yyoo123yyoo1: 重點是二審只要覺得具不可分就好? 09/15 20:19

15F:→ yyoo123yyoo1: 我網路找不到思法人那年的解題。 09/15 20:22

16F:→ qw5980162: 從審級利益角度出發 被告會少一次審級利益 09/15 20:36

17F:推 woocream: 案件是否單一本來就不受下集審拘束啊 09/15 20:39

18F:→ qw5980162: 跟參照348第二項修法理由 09/15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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