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文化藝術採購辦法」部分條文

  • 2021-05-31

預告修正「文化藝術採購辦法」部分條文


主  旨:預告修正「文化藝術採購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 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文化部。
   二、修正依據: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及文化藝術獎助 及促進條例第三條第二項。
   三、「文化藝術採購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 
     本案另 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c.gov.tw) 「文化法規/行政規則」網頁,
     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 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 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秘書處
     (二)地  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三)電  話:02-8512-6376
     (四)傳  真:02-8995-6428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Adblock test (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