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請教關於移民法規條文施行的生效日。 入出國移民法、護照條例於今年1月修正部分條文,施行日期皆「由行政院定之」。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於去年12月修正部分條文,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 (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請問哪裡可以查詢各該條文的生效日公告? 如果尚未生效,考試作答時應以舊條文或修正後條文為依據?若有較適切的作答方式, 麻煩指點了,謝謝。 --
2F:→ ll6a: 隨便查都能查到吧,當然以已生效的新法為準(有些雞八題目 02/28 02:09
3F:→ ll6a: 會有過去的時間點你自己要注意),錯了你再去申請疑義0.0. 02/28 02:09
4F:→ ll6a: . 02/28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