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請問106司法特考民法第三題

三、甲有 A、B 兩筆相鄰之農地,A地緊鄰公路,B地與公路不相通,且B地與乙之林地 C 相鄰,C 地面臨公路。 (一)設甲為種植蔬菜,在乙之C地設定汲水不動產役權,並於C土地下埋設涵管,乙得否 拒絕?(12 分) 第一小題的部分我是這樣寫的: (一)乙得否拒絕甲之要求須就兩種情形分別觀之 1.就汲水不動產役權部分,乙得拒絕之 (1)按民法(下同)第851條之規定,稱不動產役權者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 及水等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而所謂便宜之用係指地役權於他人土地上設定負擔,故 此並非他人在法律上所需忍受之義務。 (2)依本題題旨,甲在乙之c地設定汲水不動產並非係萬不得已且須為乙負忍受義務之事 項,既非乙之義務,乙得拒絕之。 2.就甲在c地埋設涵管部分,乙不得拒絕之 (1)按786條規定,土地所有人非同過他人之土地不能設置水管等管線,或雖得設置但須 費過鉅時,得通過他人土地之上下而為設置,但須支付償金。本條之立法目的在於提高相 鄰土地間經濟價值,並調和不動產所有人間之權利衝突。 (2)承上所述,可見安裝管線乃鄰地所有人忍受義務,僅得就其損失向土地所有人要求 支付償金,又本條之償金僅為補償性質,鄰地所有人亦不得以土地所有人未支付償金而拒 絕其安裝管線之要求。 (3)本題中,甲若需從c地地底埋設管線,依照786條之規定,乙不得拒絕,但得請求償 但看了網上很多詳解(高x 公x王)都沒有提到786安設管線的部分,而是直接寫因為不動 產役權是設定負擔所以乙都得以拒絕。 小妹想請教各位大大,786是否是因為不動產役權而不得另外討論可以安設管線的部分呢 ? 謝謝各位大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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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reenDot: 沒有考民法申論 但妳詳解查不到是因為786是108年的新釋 05/25 00:21

2F:→ GreenDot: 字 妳問的考題是106年 XD 05/25 00:21

3F:推 d86506: 題目的前提沒有講到「土地所有人非通過他人之土地,不能設 05/25 05:41

4F:→ d86506: 置電線、水管、瓦斯管或其他管線,或雖能設置而需費過鉅者 05/25 05:41

5F:→ d86506: ,得通過他人土地之上下而設置之。」題目只有提到甲想種菜 05/25 05:41

6F:→ d86506: ,所以要在乙的C上設定不動產役權,所以適用的不是相鄰關 05/25 05:41

7F:→ d86506: 係而是不動產役權之設定,不管是汲水或設管線,乙當然可以 05/25 05:41

8F:→ d86506: 拒絕。 05/25 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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