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5-02
預告訂定「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
主 旨:預告訂定「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文化部。
二、訂定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第十七條。
三、「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www.moc.gov.tw)
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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