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與乙妻丙在汽車旅館通姦,乙陪同丁前來抓姦,乙要求甲提出100萬遮羞費後即不提告 ,乙拿到錢後仍向甲提告,試問乙對丙的告訴是否合法? (一)實務上對於告訴權不得捨棄,因為刑事訴訟法未規定告訴權可以捨棄,縱使告訴權 人有捨棄意思,對於法律上捨棄仍不生效力。 (二)刑法第245條第2項規定,對其配偶寬恕或縱容則不得提出告訴。 可以求大大幫我解惑嗎 --
1F:推 jason88633: 拿到錢即不告訴,應該能解釋為寬恕了!245就是不得捨 05/26 12:22
2F:→ jason88633: 棄告訴的例外規定~有錯請指正 05/26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