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政大書中抵銷抗辯要件有需以原告本案請求成立為前提,在喬律師的書中也說原告主張 的部分成立(有理由)才有既判力(100年法律座談會),想請問下面的問題: 甲以乙向其購買房屋一幢,積欠價金一千五百萬未付為由,起訴請求乙給付一千 五百萬,乙則否認積欠價金,並預備抗辯即使甲之請求成立,因甲曾向其借款三 千萬元,清償期已至,迄未返還,其要以其中之七百萬元債權與甲之價金債權相 抵銷。嗣後確定判決認定乙積欠甲之價金為三百五十萬元,甲積欠乙之借款為二 百萬元,且兩筆債權均已屆清償期適於抵銷,故判決乙應給付甲新台幣一百五十 萬元。試問:本件確定判決中有既判力之債權金額為何? 為何1500萬有既判力,許政大的書上是寫原告起訴之聲明事項,經本案實質審理,不論勝敗 均有既判力。 而喬律師是寫350萬存在,1150萬不存在,但只寫訴訟標的1500萬有既判力,那如果依這2本 書的有理由才有既判力,無理由的沒有既判力,或那為何不是350萬有成立有既判力,1150 萬不成立故不存在。 而喬律師那本也有一個例子好像是甲對乙主張70萬借款,法院認為30萬有理由,20萬無理由 ,既判力只及於30萬,不及於40萬這題跟喬關於1500萬有既判力的解法好像又不同? 煩請各位幫忙我卡很久,謝謝協助 --
1F:推 akarin95423: 我覺得你應該是搞混了訴訟標的跟抵銷抗辯的既判力。04/30 11:17
2F:→ akarin95423: 原告的訴訟標的1500萬依照400條一項全部都有既判力,04/30 11:17
3F:→ akarin95423: 而被告提出的抵銷抗辯法院僅審酌350萬是因為法院認定 04/30 11:17
4F:→ akarin95423: 原告只對被告有350萬的債權,因此這部分內抵銷抗辯04/30 11:17
5F:→ akarin95423: 實體審理,也才有既判力
感謝回答我剛剛又仔細回去想,我完全想錯老師要表達的意思,一直以為是拿訴訟標的去解 題,難怪怎麼想怎麼錯 ※ 編輯: LFY11111 (42.74.127.72), 04/30/2019 11:46:41 ※ 編輯: LFY11111 (42.74.127.72), 04/30/2019 11:51:236F:推 m4t5m4t6: 應該是抵銷的兩百萬部分為抵銷抗辯而有既判力吧 04/30 12:46
7F:推 m4t5m4t6: 乙「主張」抵銷抗辯額為700萬,法院認定700萬中的200萬 04/30 12:48
8F:→ m4t5m4t6: 有理由,故發生抵銷之效,差別在於,其餘500萬經實體審 04/30 12:48
9F:→ m4t5m4t6: 理為無理由而不得抵銷之部分是否有既判力。 04/30 12:48
10F:推 n123456n: m大 那經實體裁判的五百萬有既判力嗎 04/30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