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1條的代理

請問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1條第4項的: 「第一項規定期間內,機關出缺之職務, 得依規定由現職人員代理。」 有關現職人員代理,想請問各位是指 由現職人員來代理目前的職缺, 還是指首長的代理人可以代理首長來任用 遷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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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usky5566: 前者,因為首長還在,而且首長都不能任用,首長代理人 11/14 12:16


2F:→ husky5566: 當然不能大於首長權限 11/14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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