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修正「公共電視法」,請各界惠示意見

  • 2018-09-20

為修正「公共電視法」,請各界惠示意見

主  旨:為修正「公共電視法」,請各界惠示意見。

公告事項:

   一、為因應傳播產業發展脈動,並為我國公共媒體奠下健全成長環境,本部刻正辦理「公共電視法」修正作業,

     並研擬修正草案(附件一)。

   二、對於修正草案內容有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內惠示意見,並將意見表(附件二)電子檔

     寄至[email protected]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

     (二)地  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三)電  話:(02)8512-6433。

     (四)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三、本案與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等並無關連,且本部業召開十場諮詢會議,後續並將再召開性公聽會。

     由於本法案對我國公共媒體發展具有關鍵性之影響,有急切推動之必要,爰予以公告周知三十日蒐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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