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在臺灣」-創新法規沙盒挹注產業活水

工商時報【國立成功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特聘教授郭耀煌】

臺灣正迎向前所未有的超高速創新時代,企業都在「瘋」AI人工智慧、無人載具、行動支付等,對傳統的經濟、產業發展模式帶來了重大的挑戰與考驗,而過去只有出現在科幻電影裡的情節,也逐步實現在您我現在和未來的生活中。

創新應用,面臨法規框架限制挑戰

創新應用的多元發展,改變各式既有的商品及服務模式,不僅需要產業政策的支持,更需要企業對於新技術,如人工智慧、區塊鏈、大數據、無人載具等的大力投入;雖然創新應用的內容不同,但卻面臨相同的大挑戰-「法規框架限制」。興利型的法規,可以讓產業發展發揮倍乘效益,而防弊型的法規,雖是以維持產業秩序的角度出發,卻可能會產生局限創新的負面影響。

觀諸鄰近的日本,於2013年制定了「產業競爭力強化法」後,使創新事業可藉由實驗機制,暫時性排除部分既有法規限制,據以展開新事業,對促進新技術、新商業模式的發展有相當助益。

創新法規沙盒,雙機制調和制度衝擊

而我國雖擁有許多科技人才及創意點子,但不合時宜的法規卻箝制了創新事業的萌芽。探其原因,我國雖同屬成文法國家,但由於立法時程、社會成本、機關權責及監理本位、社會氛圍對於創新的容錯度不足等問題,造成產業創新發展上的重重關卡,也拉大了我們與世界先進國家競逐創新的距離。

因此,借鏡日本經驗,我國自106年8月即在「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方案」架構下推動「創新法規沙盒」機制。為了讓更多創意能加速落實,此法規沙盒藉由「法規釐清諮詢服務」及「創新應用實驗」兩項機制,以更具彈性的方式面對法規管制,減少創新技術應用的限制,使創新應用得以先行實驗,藉此調和數位創新可能帶來之法規制度衝擊,進而促動產業發展新動力與轉型新契機。

此作法希望可以讓新創業者在沙盒環境中專注實現創新,也讓法規主管機關據以思考如何調適法規管制,同時兼顧產業發展的需求。

先試先行,提高創新實現可行性

由經濟部推動之「創新法規沙盒」自啟動以來,已收到近百件申請案件,其中以跨域商務及平臺經濟類型的案件量為最,另循環經濟、創新製程、智慧交通、先進運輸、智慧照護及生技醫藥等領域,皆有業者來洽詢相關法規疑慮,顯示彈性而親善的法規沙盒,對各行業創新轉型是相當重要的。

推動團隊也安排了90場以上專家會商,來協助業者收斂及聚焦其問題,並連繫相關主管機關協助回應。各主管機關也密集與團隊溝通,瞭解這類新穎營運模式可能涉及的範圍,期能搭建起企業與機關之間的對話橋樑。

整體而言,「創新法規沙盒」對促進我國創新經濟的發展甚為重要,除幫助創新者可先釐清創新活動可能面臨的適法性疑義外,並提供允許「先試先行」的實驗機制,提高創新實現的可行性,為臺灣的中小企業挹注活水,加速產業升級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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