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網路新法規科技業拒交資料將面臨重罰

2018-08-14 19:32中央社 雪梨14日綜合外電報導

根據澳洲今天公布的嚴格網路法律,科技業者若未將客戶資訊或資料交給警方,可能面臨最高1000萬澳元(約730萬美元)罰款。

澳洲政府正在更新通訊法規,強制國內和國際服務供應商跟執法機關合作。當局指出,罪犯利用加密等科技隱瞞活動。

澳洲網路安全部長泰勒(Angus Taylor)表示,澳洲去年開始研擬的新法會透過「明確」防止削弱加密或引進所謂後門程式的方式,顧及隱私顧慮。

該法研議過程中曾諮詢科技和通訊業界意見。泰勒強調,澳洲政府並不希望「破壞(企業的)加密系統」。

他接受澳洲廣播公司(ABC)訪問時表示:「(執法)機關確信,我們可以取得適當平衡。」

「我們只是要求他們去做能夠做到的事,不會要求他們在系統內製造會削弱安全的弱點,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通訊需要高度安全。」

澳洲政府可能要求的協助型態,將包括要求服務供應商移除電子保護機制、隱藏政府機關的秘密行動,以及幫助執法人員得以使用裝置或服務。

業者若未遵從政府要求,將會面臨最高1000萬澳元罰款;個人則可能被處以高達5萬澳元罰款。企業和個人可透過法庭挑戰政府的要求。

新法草案把要求協助調查人員的義務,從國內電信業者擴大到包括外國業者,涵蓋所有在澳洲營運的通訊服務供應商。

這可能包括臉書(Facebook)、WhatsApp等社群媒體巨擘,以及有聊天功能的遊戲平台。

在澳洲代表臉書、谷歌(Google)、推特(Twitter)和Oath等科技公司的數位產業集團(DigitalIndustry Group)表示,其所代表的服務供應商都已經與警方合作,回應符合既有法令和業者服務條款的各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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