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兩大爭議…凸顯怪象

2018-08-08 00:44經濟日報 記者韓化宇/台北報導

機師工會擬發動罷工,凸顯出罷工法規上的兩大爭議。其一,法規並未規定罷工須多久前「預告」;其二,發動罷工的「主體」如果是職業工會,可能會發生「A公司決定B公司是否罷工」的怪象。

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採取突襲方式,無預警宣布罷工,導致華航調度大亂。有上次經驗,這次機師工會醞釀罷工,華航、長榮航空呼籲,盼在二周前預告罷工,讓旅客也較能掌握情況。

桃園職業機師工會律師劉硯田表示,法律中沒有預告期的規範,預告期是工會對社會的善意,而不是法定義務。

此外,職業工會成員來自各航空公司,不像企業工會成員皆來自該企業,導致職業工會宣布罷工,形成A航空公司成員同意B航空公司罷工的怪象。

Let's block ads! (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