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ng6944 (振筆疾書)》之銘言: : 這則新聞連結裡的回覆有個還蠻值得討論的: : 針對原PO,有幾點想討教一下: : 1.【事實上就連前四所法律系都要相當認真準備才「有機會」通過。】 : 本應如此,能否進前四所法律系是依你高中努力程度而定,是否能擁有律師程度的法律專業,即應視你的法學程度而定。若不用相當認真準備即能通過,律師考試就沒有鑑別度了 : 2.【無論學生再怎麼努力都只取前10%?10%門檻意味所有考生有9成的人需要重考,所以以後考試不只是要贏同儕9成的人,而且你的對手中,許多人都是讀過兩三輪的學長姐,這樣的考試生態是正常的嗎?】 : 10%說真的不算低,沒過10%的人真的有努力嗎?學習法律本來就要跟學習法律的同儕比,難道要跟學英文或政治的人比? 再說,律師工作關乎民眾即當事人的利益重大,讀過兩三輪的人法學知識與邏輯能力自然是相對熟稔,相對熟稔的人先通過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只讀一輪就想取得律師資格,會不會太小瞧律師這門專業了呢? 考試就是因為實力強者勝出,而非靠關係走後門或有顯赫學歷(前四所法律系)就能通過,才是一個公平的制度。 : ※ 引述《ptt888 (op)》之銘言: 我已上律師 我是既得利益者 先聲明 律師證照或說什麼其他的證照都一樣 都像鈔票 人人都想要 但政府狂印鈔票並不會皆大歡喜 只會讓鈔票變成廢紙 律師人數一向由外部決定 從法律教授的立場來看 當然希望律師錄取率愈高愈好 不然那來那麼多人讀法律系?書怎麼賣?文章誰來讀?? 反過來說 如果法律教授也外部決定 譬如說由我決定個無條件且無上限 所有法律系畢業考不上律師又想從事法學高深研究的奇材 通通都去當教授 但支薪的總量不變 不知道廖教授覺得我的提議怎麼樣? 難考才會有考上的價值 每年近千人的錄取人數 反而讓那些四大又考不上的人澈底變成廢物 變成有考上的學店生嘲笑的對象 以前錄取人少 四大生考不上還可以去混個法務 現在錄取人多 四大生考不上幹怎麼這麼廢竟然考不上 連律師都考不上當什麼法律教授?廖教授 你有牌嗎? --
1F:推 john1123: 廖好像是青壯教授裡面少數沒牌的,算是滿罕見的 02/05 00:37
2F:→ john1123: 而且到廖的年代律師已經放寬不像最早那麼難考了 02/05 00:38
3F:→ kaky: 廖就是賀祥宏...他大概是民國80年初那一波的 02/05 00:59
4F:推 jurists: 他是賀沒錯 02/05 01:00
5F:→ jurists: 不代表他有牌 02/05 01:00
6F:→ zerorez: 按照本文推論 ,放寬的目的是為了賣書、讓考生讀文章?拿 02/05 01:12
7F:→ zerorez: 去檢視會計師考試就知道這論點多荒謬了 02/05 01:12
8F:→ kaky: 不知道你到底有沒把廖的文章看過.... 02/05 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