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監管機構傳公布修訂《伏爾克法規》細節

路透引述消息人士稱,美國監管機構可能修改《伏爾克法規》(Volcker rule),包括取消要求大型銀行證明沒有為本身戶口交易的責任。

其他修訂包括:更清楚界定銀行不可投資的基金類別、永久豁免若干海外基金的投資限制,以及取消一個牽頭監管機構負責監督法例執行等。

《伏爾克法規》是美國國會在2008年金融海嘯後通過的《金融改革法》(Dodd-Frank Act)的一部分,其目的是為了防止美國金融巨擘因過度投資高風險產品,以致再度出現財政困難。受到上述法例的限制,包括高盛與摩根大通等大行要改組業務,減少自營買賣。有銀行界人士認為,上述法規導致銀行經營有很大局限,也削弱他們在投資的意願。美國國會近年來已採取措施,減少有關制肘。

消息人士指出,美國監管機構將於數月內公布修訂建議,作為紓緩金融業監管的計劃一部分。

美國聯儲局主席鮑威爾周二表示,將重新審視《伏爾克法規》。

聯儲局、聯邦存款保障機構、貨幣監理局、美國證交會,以及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等監管機構,均負責共同執行《伏爾克法規》。他們的發言人拒評上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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