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503爭議學者:我法規站不住腳

旺報【記者潘維庭╱台北報導】

大陸在未與我協商下,逕自宣布擴大M503航路運用範圍,並啟用另外3條接駁航線(W121、W122、W123),我方陸委會、國防部、府方強硬回應。戰略學者張競受訪指出,除了強勢指責對岸,我方也有諸多涉及兩岸法規內容,早與現狀不符、不合時宜,應盡速修訂,才能在國際社會站得住腳,掌握「理直氣壯」的真正籌碼。

國政基金會國家安全組顧問、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張競接受《旺報》採訪時指出,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國防部應劃設「台北飛航情報區限制區域」,以限制大陸民航機在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時進入;國防部亦已依法劃設、並早就公告,並由陸委會收錄,作為處理兩岸關係重要法理文件。

限制區域 已涵蓋M503

另外,國防部作為空防機關,依據此項劃設區域,須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41條,陸民航機未經許可航經限制區域時,如距台灣、澎湖海岸線30浬以外、未滿30浬至12浬以外,或進入金門、馬祖、東引、烏坵等外島限制區域內,必要時要實施攔截、甚至開槍示警、引導降落。

不過,張競指出,M503航路顯然就在限制區域內,為什麼過去幾年,大陸民航機來去自如,我方未採取任何行動,亦未表示異議?顯見我方法規不合時宜、形同具文。

再加上,這個限制區域只針對大陸民航機,相關資訊又不透過「台北飛航情報區飛航指南」向其他民航業者公布,對大陸民航業者有歧視之嫌。顯見,我方的飛航情報區限制區域劃設範圍、越界處置的法規,在近年的運作都不符現況,「要刮別人鬍子,先把自己的刮乾淨」。

兩國論後 我戰機東退

其實,以往我方軍機會飛到福建沿海,但在民國88年,前總統李登輝後提出兩國論後,共機採取強勢偵巡架勢,我方戰機退至中線以東偵巡,而共機則將偵巡範圍迫近中線。

飛彈指揮部前計畫處長周宇平指出,大陸因為航班太多而需要加航線,就民航管理上合理,但在我們看來,特別是軍方管制的考量上,當然不樂見如此,但是目前就算要取得折衷、退而求其次,恐怕亦難如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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