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的建言:以執行力化解勞基法修法紛爭

江培群/嘉義基督教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中正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博士生
 
《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已經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在紛擾的過程中發生許多抗爭事件,勞團更不惜發動臥軌行動,以激發更多民眾的關注。而執政黨無法說服勞團接受這次修法的目的,其中部分原因是勞團對《勞基法》是否能有效執行產生的不信任,認為勞檢人力不足,無法有效的監督資方遵守相關法規;又認為在勞資關係中,勞方一定是弱勢,故修法後所增加的彈性規範其利益均歸向資方。
 
法規既已修訂,目前當務之急是以執行力的展現為主,更何況執政團隊的執行力向來是決定民眾支持度的因素之一。「徒法不足以自行」,就以法家的代表人物-商鞅為例,在頒布新法之前為取信於民,來一招「徙木立信」,藉此表明令出必行。高人氣的台北市長柯文哲在2016年大張旗鼓的「一日雙塔單車行」,完成被認為不可能的任務,所展現的也是執行力。

至於前些日子的「邪惡班表」事件(該班表在12天內排了13個工作班,並將1個月的加班時數全部用盡,當月所剩的16天內能安排的工作時數有限,在實際操作上可能性不高),執政團隊該表現的是再溝通及徹查(如真有違法)的態度,畢竟有超過65%的受訪民眾對修法內容不瞭解。
 
勞團若為爭取勞工權力,與其質疑執行不力,更應協助勞工與執政團隊共同來督促資方遵守《勞基法》。台灣現況是以中、小企業為主,許多企業是沒有組織工會,若不幸又遇到「慣老闆」,沒有工會支持的勞工就成為最弱勢的一群,而這群勞工更是沒有聲音,也不知如何爭取自己的權力。在不知如何爭取權力下,即使《勞基法》修得更符合勞團的理想,也不足以保障勞權。若只想在年底以公投來延長戰線,就更不知所圖為何?
 
資方不要誤踩法規,或以為執政團隊無力執行。行政院長賴清德於台南市長任內,就因取消行之多年的議員小型工程配合款,而與市議會槓上,使府會陷入僵局,終因輿論的支持下,成功取消議員的配合款;又因獨排眾議取消颱風假,而被稱為「賴神」;更在2014年賭上政治生命,而槓上賄選的市議會議長,在在都顯示其堅持的個性。執政黨在年底有選戰壓力,且目前的網路及輿論風向下,容易將資方打入「慣老闆」,所以違規的資方是討不到好處的。
 
新的「勞動法」將在農曆年後開始施行,寄望政府、勞方(或勞團)與資方均能屏除成見。企業要成長,勞方工作才可能有保障;勞方能成長,企業才有機會轉型。更寄語陳抗人士勿被感情勒索( Emotional blackmail ),只要認為有損勞方權力就以激烈手段抗爭,如何能讓勞資雙贏才是值得深思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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