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欲蒐網站DNS登錄檔NCC:無明確法源

針對檢調盼網路相關業者能提供網站DNS伺服器登錄檔資料,追查相關使用紀錄,但適用法規模糊。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此表示,委員會初步認定現行《電信法》所稱電信紀錄,並不包含上述資料,沒明確要求業者需保存或提供,但後續仍會邀集司法機關、專家學者、業者等對此議題討論。

NCC今討論「保存 DNS Log 適用法規研析及建議處理方式」案,討論網路域名對應到網路IP位址保存紀錄相關適用法規。NCC表示,主要是檢調機關在辦法犯罪偵查時,盼能查詢網站使用者登錄資料流程檔,特別詢問是否有相關法源要求網路業者保存及提供。

NCC表示,目前《電信法》所稱通信紀錄,僅有電話號碼、通信時間等,不包含IP位址;2014年通過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法雖包含位址等紀錄,但DNS log是否包含在《通保法》所稱通信紀錄中IP位址一部分,則有待通保法主管機關解釋。

NCC表示,要求業者保存DNS log記錄,涉個人資料及隱私的保障,必須遵循法律保留,須有法律授權,也必須遵守比率原則,因此還需要求包含檢調機關、專家學者等進行論釐清。

網域名稱系統(Domain Name System,DNS)是提供網域名稱與IP位址的對應服務,在網路世界中要正確辨別一台電腦是藉由一組獨特IP數字,但並不好記;Domain Name則是另設定一組獨特好記名稱,如現在普遍使用WWW開頭網址,並透過DNS伺服器連接二者,將資料正確傳送。

DNS log登錄檔紀錄則是使用者透過上述伺服器登錄資料的流程檔,基本上就包含使用者在該網站上所有活動狀態。(朱正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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