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將在1月15前處理「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23條、第35條、第40條,前台南縣長、前立法委員蘇煥智從水利會計畫改組開始,就持反對意見,他表示,這不是政府片面的決定,政府的高度應該做更創新的事,不應該去改變民間已經運作行之有年的事;花時間在這些內耗的事情上,這是國家的不幸。
蘇煥智今天表示,當初國會進行全面改選他擔任立委,當時台灣正加入WTO,當時就認為,農業應該保障水權,在政府移撥的概念上,應該回到水利會自治,至今,他的立場仍一致,他表示,農田水利會原本就是會員捐贈出來的,因此不贊成改為公務機關。
蘇煥智說,若要防弊,他認為改革讓水利會適用行政中立法和採購法就已經足夠;若要改為公務機關,在法律程序上,必須要會員同意,同意後解散這組織,同意財產歸功後,才能變為公務單位,這法律程序必需要完備,並不是政府自己片面的決定。
他表示,從國家的角度看來,若農田水利會改為官派,將會增加國家的成本,所有政府工作的公務人員都必須參加高普考的國家考試,但水利會卻是作比較服務性的工作;自來水公司就是一個公司,不是一個機關或自來水供應署,農田水利會的組織,比較接近自來水公司,都是屬於服務性質的;現在一但變成官派、公務機關,恐怕就把原本灌溉供應系統破壞掉。
蘇煥智說,農田水利會實際上與公權力沒有這麼直接的關係的,大多都是服務性質的,且民間已經在做了,沒有必要政府搶著來做,政府要管的事情太多了,民間已經在做的要搶來做嗎?政府應該著眼於創新的大事,若花時間在這些內耗的事情上,這是國家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