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特考等5項考試修正應試科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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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特考等5項考試修正應試科目名稱

  • 發佈日期:106/11/16
  • 發佈單位:秘書處公關科



  考試院院會今(16)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規則」第3條附表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第4條附表五、「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4條附表二、「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第5條附表三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第5條附表二應試科目「資料通訊」及「電腦網路」之名稱為「資通網路」;「電腦網路概要」之名稱為「資通網路概要」。

  考試院說明,前開5項考試資訊處理科別、類科及組別相關應試科目名稱業已過時,為符資訊知識發展現況及應試科目核心內容,參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資訊處理類科應試科目名稱,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資訊處理科別、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資訊處理類科、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資訊處理類科、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高員三級資訊處理類科應試科目「資料通訊」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資訊科學組應試科目「電腦網路」名稱修正為「資通網路」;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資訊科學組應試科目「電腦網路概要」名稱修正為「資通網路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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