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悠遊卡須符合電票法規單次消費上限1000元

2017-09-13 18:39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悠遊卡公司董事長林向愷今天(13日)帶隊赴金管會,洽談發行「數位悠遊卡」一事。金管會將准許悠遊卡公司在符合電子票證法規下,發行新的實體「記名卡」,這張記名卡可透過輸入卡號等方式,在「線上交易」時使用。

金管會解釋,悠遊卡公司新發行的「記名卡(須符合實名制,即知道持卡人是誰)」,若要在線上交易,仍必須符合「電子票證」法規;即每卡儲值上限1萬元、單次消費上限1000元;亦即,未來民眾拿這張「記名悠遊卡」做線上支付時,一次最多也只能消費1000元。

至於目前實體悠遊卡,一天只能消費3000元,金管會特別強調,這是悠遊卡公司自己規定,非電子票證法規規定。

銀行則指出,悠遊卡是張「儲值卡」,民眾必須先將錢「儲值」到帳戶中,但目前消費者線上交易多習慣使用「信用卡」,因為信用卡可先消費後付款,信用卡還有累積紅利點數、現金回饋及分期還款功能。尤其是累積點數等優惠,新的「記名式」悠遊卡能否比照,就要看悠遊卡公司如何設計這張新產品。

金管會銀行局表示,今天溝通後,了解悠遊卡公司規劃的「數位悠遊卡」,只是想讓悠遊卡「能在線上使用」,但悠遊卡公司不想經營「電子支付」項下業務,所以金管會也不堅持悠遊卡公司須依電子支付機構條例,申請「兼營」電支業務。

悠遊卡公司董事長林向愷今天帶隊赴金管會,洽談發行「數位悠遊卡」一事。圖/悠遊卡公...
悠遊卡公司董事長林向愷今天帶隊赴金管會,洽談發行「數位悠遊卡」一事。圖/悠遊卡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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