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法條記憶訣整理(民法、刑法、刑訴+民訴記憶訣、行政程序法)

國考法條記憶訣整理(民法、刑法、刑訴+民訴記憶訣、行政程序法) (摘至其他網站網友分享)

 

首頁

內容:民法記憶訣整理
民法12,大家都知道成年為20歲,那民法規定的條號呢?先把20寫成二十,再倒過來變成十二,就是第12條囉!
民法13,既然有成年,就有未成年,民法又將其分為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區分的標準為7歲。用20(成年)-7(未成年)=13,此條規定未成年人之行為能力
民法20,台語音”入紮”有住所之意
民法21,音’入紮以”無行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住所’以”法定代理人…..
民法24,音”入紮失”住所失去就是廢止囉
民法28,諧音「惡霸」,為法人之侵權行為能力,
民法30,「三十而立」,法人之設立登記,經登記才能成立
民法51,聯想「五一勞動節」,要勞師動眾,即為「總會之召集」
民法54,聯想,有事上朝「無事」退朝,為「社員退社」
民法77,是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我是用聯想的,因為我小時候滿喜歡吃77乳加巧克力(七年級生可能不知道,但對5、6年級生應該都有印象吧!)有時候鄰居或親友都會送或請我吃,算是「純獲法律上之利益」吧
民法78,聯想「七上八下」,因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小孩子自己買玩具可能無效,當然心理怕怕,七上八下的
民法79,諧音「拐勾」(軍隊唸法)記「拐(騙我爸爸來打)勾」,打勾想像成簽契約。此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民法86,諧音「保留」,即真意保留,單獨虛偽意思表示
民法103,聯想「1」為當事人,「3」為第三人,透過「0」中間人為意思表示,由於意思表示的效力並不對代理人產生影響,即代理人不享受利益或負擔義務,空空如也,故用「0」記憶。此條為代理行為之要件及效力
民法104,諧音「一同視」,或聯想「一視同仁」,故代理人所為或所受意思表示之效力,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而受影響
民法113(移移山)愚公移山之意,難怪是無效行為且還要把他回復原狀.
民法114(一一死去)因為撤銷自始無效,效力都一一死去啦
民法115(一一復活)因為承認溯及發生效力,效力當然一一復活囉
民法116(一一聊)應以意思表示為之,就是要和相對人一一聊天
民法117台語(他他去)法律行為需得第三人同意…,假設第三人是父母,同意就說(他他去)就是同意給兒子去啦…
民法118,諧音「伊意霸」,或聯想「一一霸佔」,本條為「無權處分」。其第一項規定,無權利人之處分,經有權利人之承認始生效力。而其例外,為民法801、886、948三條,可以一起記,口訣為948「就是怕」、801「怕動(用)伊(這條)」、886「怕怕啦」,因為這三條要旨分是「動產物權之善意取得」、「動產所有權之善意取得」、「動產質權之善意取得」,都是118條的例外,即使無權處分,受讓人乃取得其所有權,故當事人當然怕囉!
民法129,把它倒過來,變「921(大地震)」,為消滅時效中斷之事由
民148(以私霸)以私利為考量霸佔公共財物,便是違反公共利益損害他人
民149(以私救)雖以私利為出發但是為救自己,算正當防衛
民150,參考樓上151兩個人比武(自助行為),這時一個人沒武功了(0),還是緊急避難去吧
民法151,兩個1想像成兩個人,5諧音「武」,所以兩個人在動武,為自助行為
民152還是參考151兩個人比武(自助行為),2比1多一點,多了什麼?原來是自助行為人多了義務和責任.
民法164,諧音「一路示」,為「懸賞廣告之效力」,由此聯想刑法164,為「藏匿人犯或使之隱避、頂替罪」,既然懸賞廣告都貼出來了,只能把人犯藏起來才不會被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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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babythinker
內容:續民法整理:
民法528(台語:有阿爸)有事找阿爸,就是委任
民法745條(台語:氣死我)”當保證人被債權人求償時,是否覺得”當呆人,很生氣”,此時應主張”先訴抗辯權。以此記憶之
民798果實自落鄰地,怎麼辦?乞求(鄰居)吧!
民法972,台語「就娶你」,婚約之訂定
民法981,此條規定「未成年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未成年人通常比較浪漫,所以結婚要送99朵玫瑰,既然要長長久久,那缺一朵都不行,所以98朵,還欠1朵,以此聯想記條號981
民法990,好不容易送了99朵才能結婚,怎知民法還規定依891條結婚都若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聲請撤銷,如此效力未定,打了個大問號?,把?看做是0,一切都可能歸0。此條號即為990
民法1001條有關同居義務,請記一千零一夜的故事
民法1050,你一口我一口,兩人吵架,當然是「兩願離婚」囉
民法1117 三隻腳加柺杖,就需要人扶養了
民法1147….不就是一一死去….所以繼承就開始啦^^
民法1190,諧音「一一告訴(後代)」,即為自書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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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babythinker
內容:刑訴+民訴記憶訣整理
刑訴28條,請用台語念「阿巴桑」→辯護不逾三人限制
刑訴71,諧音「起疑」,71條之1諧音「起疑義」,既然起疑(義)了,當然要把人叫來問一問囉!所以此兩條為「傳喚」,71條傳喚主體為檢察官、審判官、受命法官;71條之1為司法警察(官),不過此條用語為「通知」,或有人稱「約談」,其實就是「傳喚」,林鈺雄師有對此用語不統一批評過。
刑訴75,諧音「欺武」,即欺騙我就用武力(強制力)對付你。此條為「傳喚之效果─拘提」,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拘提之。
刑訴95條,請用台語念「告我」→案情告知義務
刑訴98條,請用台語念「哭爸」→不正方法訊問
刑訴228,為「偵查」,還請得有名的228事件嗎?起因是「查緝」販賣私煙
刑訴251,聯想「一時無兩」,意為檢察官代表國家追訴犯罪,是正義的守護神,就其打擊犯罪的權力言,是無可匹敵的,不像自訴受到很多限制。所以,依此聯想,此條為「公訴之提起」
刑訴252、253、253之1、254、255之1,為5種廣義不起訴處分:絕對不起訴,微罪不起訴、緩起訴、於執行刑無重大關係之不起訴處分、其他法定理由之不起訴處分。口訣可記成「公爵違反執行法」,第一個「公」指251條提起公訴,以後諧音類推。
這些條號中間都有5,可諧音「武」,公訴和不起訴都是檢察官的武器。252條可聯想「一罪不二罰」或「雙重危險之禁止」,因為252條第1款即是規定「曾經判決確定者」為絕對不起訴,5夾著兩個2便可推「不二罰」或「雙重」。
253之1,諧音記「了無善意」,因為緩起訴對被告而言,仍有不確定的效果,如果被告有253之3的情刑,檢察官得徹銷原處分,繼續偵查或起訴。被告自然終日惶惶,覺得檢察官「了無善意」。至於253、254、255就請勞煩看官自己推了,有時候條文用推的會比用諧音記有效。
以下條文記憶法皆有連貫性,看過後多回想幾次,即使不記諧音,也應該好記好理解。
刑訴256,諧音「惡武(器)溜(走)」,此條為「再議之聲請及期間」。可聯想為檢察官大權在握,說不起訴就不起訴。告訴人不服沒有武器來對抗,自訴又不可行,只得聲請再議了。
刑訴257,諧音「惡武拐」,告訴人厭惡檢察官拐騙我,還是不起訴。此條為「原檢察官或檢察首長對再議之核定與處理」
刑訴258,諧音「惡武霸」,告訴人痛惡檢察體系官官相護,好似惡霸。此條為「上級檢察長對再議之核定及處分」
刑訴258之1,此條今年新增訂,諧音「惡武霸要」,1唸成「要」,軍隊的唸法。聯想成既然檢察官拿著武器濫行不起訴,那我告訴人就把武器「要」回來。此條為「交付審判」。
258之2,為「交付審判聲請之徹回」。交付審判之聲請可有兩次徹回機會,故「兩次」對之2來聯記。
258之3,為「法院對交付審判聲請之處理」。此條規定裁定,法院應以合議行之,合議通常為三人,故「三人」對之三來聯記。
刑訴299,唸成「兩勾勾」,當過兵的人應該知道2唸「兩」,9唸「勾」,此條為「有罪判決」,要達成有罪,必須法官和檢察官兩人同意,可想成兩人打勾勾
刑訴30“二”免訴 ﹝二個字﹞。
第三○“三”條…不受理 ﹝三個字﹞。
第三○“四”條…管轄錯誤﹝四個字﹞。
民訴253 你無啥(台語)所以不理
民訴249 全館當書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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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babythinker
內容:其他雜七雜八的整理
和背法條無關
國中歷史老師交我們背法國大革命的年度
1789年 一起拔舊 革命的意思
憲法23 放屁味增
強執12 密方成親
行政111 踢正步最公整齊
民訴249 全館當書待整理
行政程序法
第五條….
用手比五,手掌攤開,手心看的一清二楚….明確性原則。
第六條…
用手比六,小指、姆指一邊一個,剛好平衡….平等原則。
第七條…
用手比七,兩隻手一起比,就像畫畫或攝影或工程設計前要用手比個框,衡量物體的比例大小….比例原則。
第八條…
比完框後確定物體大小就可“誠實地相信”這個比例來畫畫…誠信及信賴保護原則。
第九條…
酒友立即不利﹝就會酒精中毒﹞…“九”“有利及不利﹝一律注意﹞”。
第十條…
食材涼﹝涼性的食材﹞…“十”“裁量”…行使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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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babythinker
內容:關於背法條的心得總整理:
回應者:賊王
寡人認為背法條在於看教科書的時候學者對於法條的逐條釋義’對法之釋義了解後配合解題自然就背下了,不必強背,否則到頭來還是都忘光於
回應者:加油
其實有一種叫圖片記憶法,例如高點的學習六法不是東一條西一條的嗎!有時候想到法條會想到在哪各角落,前後左右有什麼法條,這樣條號也比較不會推錯於
回應者:腦細胞死不完
人的文字記憶應該是靠聯想,而非掃瞄。舉例之,刑法161條脫逃罪,要怎麼背?我是這樣背的:161的二個1,就像兩個杯杯﹝警察﹞,押著一個犯人,中間那個犯人,“溜”﹝6﹞掉了。因此,「脫逃罪」。要是「161是脫逃罪,161是脫逃罪,161是脫逃罪…..」這樣背,就跟死背英文單字一樣,很快就忘了。
就電腦記憶結構來說,用聯想式記憶,會比直覽式記憶耗費許多記憶體及記憶空間。如前例,「161是脫逃罪」只要七個字元,用聯想式記憶…..算算多少字吧。不過,人腦非電腦,因為,腦細胞死不完。多用聯想法吧。再舉一例:
刑法246條怎麼背?﹝台語發音﹞「二」支腳在「死」人上黑白「踏」﹝此音近台語發音的六﹞侮辱宗教建築物罪與妨害祭禮罪。條文雖不中亦不遠矣。以上僅供參考,獻給有需要的人。
回應者:celine
看久了自然記住是沒錯啦但有沒有想過這種方式是不是太沒”效率”..
讀書要有技巧的口訣算是其中一種假設:要看三次才記住那麼如採口訣的話
一次就記住了我非法律科系的第一天讀憲法馬上隨機反應口訣結果…在其後看教科書時隨便書中提出xx條我腦袋就反應出來那一條大概內容第一天第一次喔
試問…效率是不是很好呢??剩下來的時間 我就可以用來研究法學內涵不用看到一個法條 馬上就去翻法典浪費時間嘛口訣 通常都是即時意會連想出來跟本不用花太多時間每次聽到有人說 看久了就記住了真是快吐血~~
回應者:腦細胞死不完
說崇拜不敢當,獻獻醜而已。
不過要和閣下說一個壞消息,就是聯想法只是幫你趕快進入狀況,多增閱讀信心而已,畢竟背法條只是考試的一部分而已,誠如樓上他人所言,用功,理解,專心才是最重要的,畢竟上榜者不是像陳俊生之流者。例如刑訴用這招就不太行了,只有反覆練習才好記憶。
其他就自力更生吧,記住,用功才是最重要的,正所謂…熟能生巧,巧能生妙,妙不可言… 於 ( 2002/7/9 下午 01:14:11 )
回應者:過來人
其實我也學過速讀,是有些幫助的。第一次瀏覽全文的速度快很多。當然,一些法律的原理原則,邏輯推理等等,還是要細細思考體會….不過,複習的時候,速度可以快很多,至少比較不會忘記。到了最後關頭,不是比誰念得多,而是在比誰忘得少…這是我的一些小小心得,就是同一本法條用到最後,居然可以記得那一頁的畫面。而且回想起來,都是先想到那一頁長得什麼樣,又補充了哪些爭議問題等等….然後就會聯想起前後條文的內容….考試的時候發揮蠻大功用的。且現在從事實務工作,要面對一疊疊厚厚的卷宗,特別是發回更審的案件,也有不錯的功效… 還有,剛剛忘了補充一點;到最後會發現,畫面式影像式的記憶,會比文字的記憶不容易忘記…於 ( 2002/7/14 上午 02:14:55 )
回應者:1234
完全同意,速讀便是把整頁圖像化,讓你左右腦並用
速讀最主要是用在預習與複習,因為預習的重點在了解架構,複習則求快與多(一樣材料據說要唸過五次才能駐紮在你腦海),這都是速讀可應用的地方,至於精讀就不需用速讀.認為法律不適合用速讀唸此說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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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babythinker
內容:一些小感想:
提供了不少記憶法,對於聯想和諧音,有時我感覺不是那麼好用,因為對於那些不是自己想出來的來借用,其實會存在某種間隔。因為有時候,聯想的方式和過程,需要某種程度的「拗」,有時候花時間來記怎麼「拗」或怎麼「推」出來的過程,不見得高明多少。
所以建議大家,可以試著將眾人提供的記憶訣寫在自己常用的書上或六法全書,千萬不要只單純地背法條和條號的記憶訣,相信我這樣效果一定很差。配合讀書和做題目時用理解地熟記,同時自己也試著想想有沒有更好的方法來記,畢竟自己想出來的方法,總是比看別人想出來的難忘又好記,因為每個人有他自己的生活體驗和經歷,外人來應用總是要多花一些時間。
民法77,是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我是用聯想的,因為我小時候滿喜歡吃77乳加巧克力(七年級生可能不知道,但對5、6年級生應該都有印象吧!)有時候鄰居或親友都會送或請我吃,算是「純獲法律上之利益」吧,剛好跟這條規定有關,所以就把這條記下來了。但能對多少人有幫助,我並不知道,可能對某些7年級生,怎麼聯想都很難吧!因為他們沒有像我這樣的經歷。可是如果有超過9000人次的點閱,只要每200人中有一人願意提供,量和質都時可觀的,或許大家就多一分機會找到match適合自己的條號記憶法。又如刑法28我提供的是「惡霸」,但也可聯想二八佳人很「正」點,來記「共犯」,我覺得後面得較好記,聯想和諧音其實很多樣的。
如此少花點時間力氣去記條號,就可多些時間來研讀法學,豈不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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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babythinker
內容:續前:
我有一次拿了之前樓上整理的條號(近100條吧),跟一個完全沒接觸過法律的朋友,唸給他聽,唸完問他記得那些,他說只記得民法1050和刑法222、333、刑訴228是在幹什麼。過了一禮拜,又遇到他,再問他你還記得那些,他說出來的還是上次那些,我就跟他講「你現在都還能記得,你以後要忘大概很難了」,這樣的效果算是很好的了,這個版的目的也就達成了,那怕只有一條令你終身難忘,也就夠了。
我大約統計了一些目前大家提供的條號,很可惜地,連200條都不到,實在令人灰心,世面上的那本教人記憶條號的書其實不錯,只是那畢竟純粹只有一人的經驗,比不上網路的集思廣益,但作者仍能憑一己之力,創造超過千條的記憶訣,毅力和智慧驚人,雖然這樣記憶法,可能不登大雅之堂、是雕蟲小技(像遇過一些名校、受過「正統」法學訓練的人,往往不屑一顧,說什麼「小道,君子不為」,同樣是記起來,但他那「自然而然的記」,流露出「正統法學人」的驕傲,下里巴人怎能與陽春白雪比呢!),但眼見回應的人越來越少,我想999兄,可能與我有相同的感傷和失落,我不希望在我準備考試而沒時間上網的期間,這個版面就這樣無疾而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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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
內容:想告訴此版作者,打從此版開版以來我雖只是一位默默的
讀者,但此版對我的助益卻甚大,在此先說聲謝謝作者的
奉獻與努力。
小弟我現念法律系進修部三年級,接觸法律這二年來,老
實講我不是很喜歡唸法律的學生,其中緣由一言難盡,所
見盡是自私自利之人居多,而價值觀偏頗之人亦多。
法律人的確是滿悲哀的,考不上國考悲哀、考上了也許更
悲哀。
人生不是只有考試、賺錢,我覺得重要的是對生命的態度
只希望各位法律人別讓國考影響了人格(包含我)。
祝福各位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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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珍
內容:謝謝整理,不過行程法第111條重大暇疵和踢正步公最整齊有啥關西,不-可能是指不能以書面得隻處分機關.正-可能是指應予證書而未給予,哪”踢,公,最,整,齊”是指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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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babythinker
內容:回珍:
我第一篇即說過,我是集大家之精華,應該說只要有人曾在「討論背法條的好方法」此版上,提供條文的記憶訣,我都會「盡可能」收錄。也「盡可能」地保持原作的用語風格,只是整理上難免要作一些文字的調整以便於閱讀。至於某些原作提供的記憶訣好不好記,或這記憶訣的來龍去脈為何,我個人不下評論,也不會試著去為大家解讀。就像前面提過,每個善心人提供的記憶訣,必定與他個人的生活體驗多少有不可分的關係,他能適用此記憶訣,並不代表你就能適用。
說實在的,珍提的問題我也不太能理解那條原作提供的記憶訣是講什麼東東,後來對照法條,才有好像懂了那麼一點,不過我很快就捨棄了(不用此法背) ,因為實在match不起來,我再重申,千萬不要妄想每一條都能適用此版整理的記憶訣,只要你覺得好記易懂的,就是好的記憶訣,就算只有一條,相信此版的目的也就到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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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babythinker
內容:忘了補充:
若有尋求「原典」的人,重溫原汁原味的人,請搜尋「討論背法條的好方法」和「討論背法條的好方法整理」兩版,自行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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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hing
內容:真的很謝謝你喔!
你的整理讓我方便很多,不用一條一條寫下來,
看的頭昏眼花;當然也要謝謝許多的前輩們,謝謝你們熱心提供.
我是大一的學生,我很高興知道這個討論區,
今後有一些問題,也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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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babythinker
內容:轉貼小美踢 無法得知做成機關
正 應做成證書而無證書
不 任何人均不能達成
罪 犯罪的行為
公 行為違背公序良俗
整 違背專屬管轄(土地專屬)or事務權限
其 其他重大明顯事項
編口訣重在方便記憶,只要能扯上邊,不論是單音或是諧音,均無不可,僅供參考女關於行政111條的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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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白
內容:分享判例背法,希望沒衝突~
1、確認有四隻笨鵝死在三義的馬路上。
2、確認〈確認判決〉有四〈4〉隻笨鵝〈2〉死〈10〉在三義〈31〉的馬路上。→42台上字1031號判例
※※※42台上字1031號判例:民訴247所謂即受確認判決的法律上利益,係指法律關係存否不明確,以致原告在私法上地位有受侵害之危險,而此項危險得以對於被告的確認判決除去之者而言。

什麼是法律人最愉悅的一件事?
那就是遇到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討論法律.
歡迎加入我們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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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轉貼補充一下整理兄的新記憶訣:
刑法123,123自由日,反共義士“準”備賄款,讓邊境海關人員“受賄”,進而投奔自由。
刑法124,“疑”“惡”“賜”………..枉法裁判或仲裁罪
刑法126,“一”個犯人被“二”個警察“6剪”﹝台語發音,當過兵的人都知道,被軍中長官叫去操或挨
刑法283「你別閃」,好膽賣造﹝台語﹞ …….聚眾鬥毆罪
刑法310,“3”像兩片嘴唇,說著“1”﹝像一站立之人﹞空穴來風之事﹝0﹞,毀謗罪
刑法311,承上條,空穴來風之事是有根據的﹝0→1﹞……..
刑法320,“三”“兩”下就清潔溜溜﹝○﹞,偷光光…………竊佔罪
刑法321,=320+1,加竊罪
刑法322,=320+1+1,一直偷…….常竊罪
刑法325,開BMW325搶奪財物。
刑法326,=325+1,加搶罪。
刑法327,=325+1+1,一直搶…….常搶罪。
刑法332,=328+4,強到死,強過頭了。
刑法354條,拿刀“傷”人卻“無事”,只劃破衣服……..毀損器物罪
非常謝謝分享!
-內容:轉貼補充兄提供的新記憶訣:
刑法26及62,“不能未遂”“反”而去“自首”…26反62
刑法195,姨救我,阿姨為了救我不被地下錢莊砍,趕快去印假鈔幫我還錢……..偽造貨幣罪
刑法206,兩洞溜,斤兩從洞口溜走了,所以斤兩不實………偽造變更度量衡
刑法333,上上上,海盜船長叫一大群海盜水手衝上鐵達尼號來硬的………海盜罪
刑法342,賞賜餓,皇帝說要賞賜人民食物,卻讓人民餓肚子……..背信罪
刑法346,商始溜,商人交出財貨後始溜掉,因為被恐嚇交付……單純恐嚇罪
刑法349,上次酒,上次到公賣局偷的酒,趕快給我…..收受贓物罪
謝謝!好心會有好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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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行政程序法103條 得不給予陳述意見 有八款
各款取一字變成 “大急間強足輕先避”
用同音及近似音可編成 “想大大 很急 要堅(間)強 腳步(足)放輕 先放個屁(避)
民法1052條 判決離婚事由 十款 “婚姦同尊 遺殺惡神
明刑” 就是”結婚同居(姦) 要互相尊重 懷疑(遺)對方
就會殺傷二人的精神 到陰間(冥)會受到刑罰”
本來民刑訴也找出了些 但既然已經會提供法條 那就白編了…..本來我也是找這種像333 殺殺殺 344 商死死
但後來發現如果不牽強就好 太牽強就在考場上生不出來
了 而這種各位也可以去找重慶南路有賣一位賴世昌寫的口訣書 民刑法全部都有 但有些就是稍嫌牽強 或者是條號諧音背後的故事 要繞一大圈才能回到條文的要旨
所以小弟想出以下的辦法 如從320竊盜罪開始 每條化為一字就是”竊重業準親”
221強制性交開始是”交重x猥重障致 結準減權詐乃血”
重 結 減 乃 是”之一”的條號 就用其他顏色筆標出來
算條號時跳過即可
刑法266賭博罪→記成須有“2”個“6”點的骰子才能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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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呵呵
內容:刑法109,109辣妹陪睡套情報……..洩露交付國防密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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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再來
內容:刑法133,一閃閃,郵差看到信封內一閃一閃亮晶晶,就給人家拆信………………郵電人員妨害郵電密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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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還有
內容:刑法166,一溜溜,一溜掉感到愧疚又溜回來自白……自白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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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不夠
內容:刑法134,一上﹝就﹞死……..公務員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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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凍未條
內容:刑法171,一漆一,一人未能指定中間黑漆漆看不到的傢伙,而向一公務員誣告………..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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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234
內容:刑法234,亮[兩﹞三私,好猥褻………..公然猥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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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補充
內容:刑法286,你家小孩還在用286電腦,妨害他學習成長…….妨害幼童發育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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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ㄅㄅ
內容:寫的很棒歐,尤其是刑法234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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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路人
內容:民法798~果實自落鄰地(去叫爸)來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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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路人甲
內容:民法1048兩願離婚 因為(已經睡過)
民法1052判決離婚 因為(已經無愛)
民法1057贍養費之給予 因為離婚之後(已經無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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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路人甲
內容:更正上面是民法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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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上面刑法總整理
內容:刑法266條,請用台語念「你ㄌㄚㄌㄚ」→食八啦→→賭博罪,或可用骰子的聲音[離落落]台語發音的諧音記起來
刑法266賭博罪→記成須有“2”個“6”點的骰子才能賭
刑法271條是殺人罪,請用台語念「你刺伊」當然就殺人了
刑法274條是母殺子女罪,請用台語念「你去死」當然就是母殺子女了,或記,國語念「兒去死」來表達更棒
刑法275條,請用台語念「你切我」→幫我加工自殺罪
刑分第22章殺人罪,271~276,除了上述的諧音記法外,也可簡化成「直殺272、義殺273、母殺274、加殺(或自殺)275、過殺276」,每次讀到殺人罪,就唸一遍,相信不用口訣和強背,就能熟練,不過前提是271要記得,再一一條推
刑法283條「你別散」,為聚眾鬥毆罪
刑法283「你別閃」,好膽賣造﹝台語﹞ …….聚眾鬥毆罪
刑法285條傳染花柳病罪,請用台語唸「你怕污」
刑分第23章傷害罪,277~284,如同殺人罪的記法,,然後簡化成「普傷277、重傷278、義傷279、直傷280、直暴281、加傷(或自傷)282」每次讀到傷害罪,就唸一遍,相信不用口訣和強背,就能熟練,不過前提277和284要記得,至於283條請用口訣,再一一條推
刑法286,你家小孩還在用286電腦,妨害他學習成長…….妨害幼童發育罪。
刑法288條「餓爸爸」,因為爸爸都活不下去了,媽媽只好「墮胎」了!
刑法293條,遺棄罪,「惡就閃」,幹壞事就閃人。
刑法294條,違背法令契約義務遺棄罪,請用台語念「你狗飼」當然就是遺棄了
刑法296條,「你ㄍㄚ勞」,使人為奴隸罪,或記「惡久留」
刑法302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記「擅控你」,
刑法304條,強制罪,記「擅(想)控制」
刑法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請用台語念「想恐我」
刑法306條,侵入住居罪,請用台語念「想控留」當然就是侵入住居罪了
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想像+諧音「三教九流之人最愛公然罵幹×××的!」
於 ( 2002/9/19 上午 02:01:22 ) 來自:210.85.229.176
「最後」的討論背法條的好方法總整理 回應者:babythinker
續刑分部分:
刑法310條,誹謗罪,更多天馬行空的想像來記「漢書藝文志載有十家九流,春秋戰國時,又以儒、墨、法三家鼎足,學術的戰爭便是顯露於文字的戰爭」,三家鼎足,十家並起,故攻訐誹謗不斷,是為誹謗罪
刑法310,“3”像兩片嘴唇,說著“1”﹝像一站立之人﹞空穴來風之事﹝0﹞,毀謗罪
刑法311,承上條,空穴來風之事是有根據的﹝0→1﹞……..
刑法311條,接前想像「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故三家鼎足,十家並起之象,終必定於一尊」故為311,此條為「善意發表言論的免責條件」,下有4款,內容可簡記「因自公報可評載述」
刑法312條,侮辱誹謗死者罪,每次上到這條,老師就一定會舉韓愈的例子,所以用古人的事跡來記,蘇軾曾著文讚韓愈「文起八代之衰,道濟天下之弱,百年無出其右」,就是一時無兩(12),舉世無雙(12)囉!至於3,不用教了吧。
刑法313條,妨害信用罪,還記得「徒木示信」的歷史故事嗎,商鞅變法為取信於民,在城外放了一根木頭,旁有告示說只要有誰能將此木從城東移到城西,就賞他黃金,起初大家都不相信,後來有人去做,真的得了黃金,此法用了三次後,從此秦國人民就相信政府的法令是言出必行。看了這麼多,把3看做貼了3次的懸賞告示,1自然是那根木頭。
刑法315之1條,無故竊視竊聽竊錄罪,諧音+想像記「擅(3)於一五一十(15)地重現」
刑法320,“三”“兩”下就清潔溜溜﹝○﹞,偷光光…………竊佔罪
從320竊盜罪開始 每條化為一字就是”竊重業準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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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刑總部分
刑法的性質:「公司強行記譜成果實」:某公司強制員工實行記樂譜,終見成效,有了果實。
公﹝公法﹞司﹝司法法﹞強﹝強行法﹞行﹝刑事法﹞記﹝繼受法﹞譜﹝普通法﹞成﹝成文法﹞果﹝國內法﹞實﹝實體法﹞
刑法1~31條,都算是基本條王之一,本不需編口訣,但若看倌真的需要,那還是請看看吧!
刑法5條,有6款,可簡記為「內外幣券文鴉自盜」。國外犯罪之適用,保護原則、世界原則
刑法12條,犯罪之責任要件→故意、過失,請記「十惡(12)不赦」才需處罰
刑法17條,加重結果,就記石器,人家已經受傷了,你還用石頭throw他,就是加重結果。
刑法18條,滿「十八」歲的人始罰,此條規定責任能力中的「年齡標準」
刑法19條,諧音+連想「死狗在發瘋」,為責任能力中的「精神狀態」
刑法26條,不能未遂,由於「犯罪行為不能發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實在是一個「二流(26)」即不入流的罪犯,
刑法26及62,“不能未遂”“反”而去“自首”…26反62
刑法27條,中止犯,諧音「扼止」
刑法28條,共同正犯,諧音「惡霸」,或記二八佳人很「正」點
刑法29條,教唆犯,記「惡教」
刑法30條,從犯,記「三人成(從)虎」,或從犯必需「三從四德」聽老大的話
刑法31條,共犯與身份的關係,就連想成耶穌的「三位(好像是聖子、聖父、聖靈)一體」吧!上帝,原諒我。
刑法33條,主刑之種類,記「三(級)三(審)才能判刑定讞」
刑法36條,褫奪公權之內容,「刪(3)除6種公權」,有公務員、公職候選人資格、選舉、罷免、創制和複決
刑法57條,科刑時應審酌之事項,有10款簡記為「動目刺手生品智關危態」
刑法62條,自首,記「浪子(2個字),回頭金不換啊(6個字)!你總不會想成26條吧!記得要加「啊」感嘆一下,不然就會推想成61條,差滿多的
刑法74條,緩刑要件,記「氣死」,因為犯人被判緩刑,被害人氣死了
刑法75條,緩刑之撤銷,記「欺我」,即欺(7)騙我(5)又去犯罪,當然撤銷
刑法77條,假釋要件,「拉BAR拉出777就可放你走了」,刑法沒有777條,也
不可能是第7條,所以就是77條囉
刑法80條,追訴權之時效期間,音記「PASS」,時間PASS就不能追訴了
刑法84條,行刑權之時效期間,記「怕死」,記法同80條
刑法86條,感化教育處分,記「怕牛」,因為少年犯大多從放「牛」班出來
刑法88條,吸毒者之禁戒處分,只要你給我吸毒,要我叫你「爸爸(88)」都行
刑法89條,酗酒之禁戒處分,記「怕酒」
刑法91條,強制治療處分,記「久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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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續
內容:刑法109,109辣妹陪睡套情報……..洩露交付國防密密罪
刑法118條,侮辱外國旗章罪,諧音「一一拔(旗子)」或「伊意拔」,
刑法123條,準受賄罪要〈銀〉兩三〈心二意〉!
刑法123,123自由日,反共義士“準”備賄款,讓邊境海關人員“受賄”,進而投奔自由。
刑法124,“疑”“惡”“賜”………..枉法裁判或仲裁罪
刑法126,“一”個犯人被“二”個警察“6剪”﹝台語發音,當過兵的人都知道,被軍中長官叫去操或挨
刑法131條,請用台語念「伊送伊」→公務員圖利罪,
刑法133,一閃閃,郵差看到信封內一閃一閃亮晶晶,就給人家拆信………………郵電人員妨害郵電密密罪。
刑法134,一上﹝就﹞死……..公務員加重處罰。
刑法135 條,妨礙公務執行及對於執行職務公務員施以強暴脅迫罪,「伊傷我」或聯想“1”像一根木樁。“3”像一個低著頭,用手,腳抱住﹝木樁﹞的人。“5”像一個張大嘴巴,看著左邊﹝抱樁人﹞的人。一個公務員正張著嘴巴,破口大罵﹝5﹞左邊的抱樁人﹝13﹞,不讓它他執行拔樁的公務。
刑法137條,請用國語念「伊上去」→妨害考試罪,不法使其發生不正確,結果他考上了,當然妨害考試
刑法140條,侮辱公務員罪,請用台語念「伊是空耶」
刑法149條公然聚眾不尊令解散罪,「疑似糾」,好像要糾聚群眾,
刑法154條,可記成「拿了一把『武士』刀、結社參與犯罪」或記「伊無事」,閒閒沒事遊手好閒,當然參加犯罪結社嘛
刑法157條可以記成「拿『武器』挑唆包攬訴訟」
刑法161條,脫逃罪,兩個人中間夾一個想「溜」的人。或記「伊溜伊(矣)」
刑法163條,一路閃,公務員縱放或便利脫逃罪
刑164條“一”幹壞事就“溜”到“寺”廟躲起來了…藏匿。或記「一路示」,或民法164條,諧音「一路示」,為「懸賞廣告之效力」,由此聯想刑法164,為「藏匿人犯或使之隱避、頂替罪」,既然懸賞廣告都貼出來了,只能把人犯藏起來才不會被抓到
刑法166,一溜溜,一溜掉感到愧疚又溜回來自白……自白減免。
刑法168條,偽證罪,是「一路掰」。不是嗎?
刑法169條,誣告罪,記「一路告」
刑法171,一漆一,一人未能指定中間黑漆漆看不到的傢伙,而向一公務員誣告………..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刑法173條「一氣煽」,一氣之下煽風點火,放火罪
刑法185之4條,駕駛交通工具肇事逃逸罪,諧音記「一跑我就(致)死」
刑法186條,單純危險物罪,「伊保留」,未受允准,而製造、販賣、運輸或持有(保留)炸藥、……軍用槍?、子彈……
刑法195,姨救我,阿姨為了救我不被地下錢莊砍,趕快去印假鈔幫我還錢……..偽造貨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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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續
內容:刑法201條,有價證券之偽造變造與行使罪,記「二百零一億」
刑法206,兩洞溜,斤兩從洞口溜走了,所以斤兩不實………偽造變更度量衡
221強制性交開始是”交重x猥重障致 結準減權詐乃血”
重 結 減 乃 是”之一”的條號 就用其他顏色筆標出來
算條號時跳過即可
刑法221條,強制性交罪,請用台語念「鳥鳥伊」,或記女人叫床聲「啊~啊~伊」
刑法222條,加重強制性交,女人叫床聲~啊~啊~啊)叫三聲太淒厲或記<惡惡惡>
刑法225條,乘機性交猥褻罪,用例子記,一女酒醉不醒人事被某路人強制性交,酒醉令人作嘔,即噁噁22,至於5可連想成無「武」力抵抗
刑法227條,與年幼男女合意性交、猥褻罪,妨害性自主罪開頭都是22×,所以記7就好,以「七(7)」夕情人節,少男少女情不自禁……,來記
刑法228條,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其要件有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以親屬記,「爸爸」(8)利用權勢,使女兒聽從其為性交或猥褻
刑法230“餓”“三”“等﹝“○”可發“洞”音,音又近“等”﹞”…..慾火焚身,飢渴地想要和三等親嘿休…..血親為性交罪。
刑法234條,請用台語念「你爽死」→公然猥褻罪,或記「不三不四」
刑法234,亮[兩﹞三私,好猥褻………..公然猥褻罪
刑法237條,重婚罪,用台語念「你雙妻」當然重婚了。或記二、三個﹝妻,七﹞
刑法239條是通姦罪,請用台語念「你爽過」當然就通姦了,或記2人通姦 3 個人就要痛苦很 9 囉
刑法246條,侮辱宗教建築物或紀念場所罪與妨害祭禮罪,﹝台語發音﹞「二」支腳在「死」人上黑白「踏」﹝此音近台語發音的六﹞。條文雖不中亦不遠矣。
刑法247 條,侵害屍體罪,「惡屍棄(欺)」
刑法248條,發掘墳墓罪,「惡屍扒(拔)」
刑法256條,就把256M的DRAM和鴉片想在一起吧,不然還能如何。
刑法266條,請用台語念「你ㄌㄚㄌㄚ」→食八啦→→賭博罪,或可用骰子的聲音[離落落]台語發音的諧音記起來
刑法266賭博罪→記成須有“2”個“6”點的骰子才能賭
刑法271條是殺人罪,請用台語念「你刺伊」當然就殺人了
刑法274條是母殺子女罪,請用台語念「你去死」當然就是母殺子女了,或記,國語念「兒去死」來表達更棒
刑法275條,請用台語念「你切我」→幫我加工自殺罪
刑分第22章殺人罪,271~276,除了上述的諧音記法外,也可簡化成「直殺272、義殺273、母殺274、加殺(或自殺)275、過殺276」,每次讀到殺人罪,就唸一遍,相信不用口訣和強背,就能熟練,不過前提是271要記得,再一一條推
刑法283條「你別散」,為聚眾鬥毆罪
刑法283「你別閃」,好膽賣造﹝台語﹞ …….聚眾鬥毆罪
刑法285條傳染花柳病罪,請用台語唸「你怕污」
刑分第23章傷害罪,277~284,如同殺人罪的記法,,然後簡化成「普傷277、重傷278、義傷279、直傷280、直暴281、加傷(或自傷)282」每次讀到傷害罪,就唸一遍,相信不用口訣和強背,就能熟練,不過前提277和284要記得,至於283條請用口訣,再一一條推
刑法286,你家小孩還在用286電腦,妨害他學習成長…….妨害幼童發育罪。
刑法288條「餓爸爸」,因為爸爸都活不下去了,媽媽只好「墮胎」了!
刑法293條,遺棄罪,「惡就閃」,幹壞事就閃人。
刑法294條,違背法令契約義務遺棄罪,請用台語念「你狗飼」當然就是遺棄了
刑法296條,「你ㄍㄚ勞」,使人為奴隸罪,或記「惡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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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續
內容:刑法302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記「擅控你」,
刑法304條,強制罪,記「擅(想)控制」
刑法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請用台語念「想恐我」
刑法306條,侵入住居罪,請用台語念「想控留」當然就是侵入住居罪了
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想像+諧音「三教九流之人最愛公然罵幹×××的!」
刑法310條,誹謗罪,更多天馬行空的想像來記「漢書藝文志載有十家九流,春秋戰國時,又以儒、墨、法三家鼎足,學術的戰爭便是顯露於文字的戰爭」,三家鼎足,十家並起,故攻訐誹謗不斷,是為誹謗罪
刑法310,“3”像兩片嘴唇,說著“1”﹝像一站立之人﹞空穴來風之事﹝0﹞,毀謗罪
刑法311,承上條,空穴來風之事是有根據的﹝0→1﹞……..
刑法311條,接前想像「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故三家鼎足,十家並起之象,終必定於一尊」故為311,此條為「善意發表言論的免責條件」,下有4款,內容可簡記「因自公報可評載述」
刑法312條,侮辱誹謗死者罪,每次上到這條,老師就一定會舉韓愈的例子,所以用古人的事跡來記,蘇軾曾著文讚韓愈「文起八代之衰,道濟天下之弱,百年無出其右」,就是一時無兩(12),舉世無雙(12)囉!至於3,不用教了吧。
刑法313條,妨害信用罪,還記得「徒木示信」的歷史故事嗎,商鞅變法為取信於民,在城外放了一根木頭,旁有告示說只要有誰能將此木從城東移到城西,就賞他黃金,起初大家都不相信,後來有人去做,真的得了黃金,此法用了三次後,從此秦國人民就相信政府的法令是言出必行。看了這麼多,把3看做貼了3次的懸賞告示,1自然是那根木頭。
刑法315之1條,無故竊視竊聽竊錄罪,諧音+想像記「擅(3)於一五一十(15)地重現」
刑法320,“三”“兩”下就清潔溜溜﹝○﹞,偷光光…………竊佔罪
從320竊盜罪開始 每條化為一字就是”竊重業準親”
刑分第29章竊盜罪,320~324,簡化記「普竊、加竊、常竊、竊能量、親竊」
刑法321,=320+1,加竊罪
刑法321條,在一個月圓的日子,一輛火車被劫了。其下有5款記「夜越兇結火車」,此為加重竊盜罪
刑法322,=320+1+1,一直偷…….常竊罪
刑法325,開BMW325搶奪財物。
刑法326,=325+1,加搶罪。
刑法327,=325+1+1,一直搶…….常搶罪。
刑分第29章竊盜罪,320~324,簡化記「普竊、加竊、常竊、竊能量、親竊」
刑法328條,「塞您盃」你給我強,為普通強盜罪
——————————————————————————–
回應者:續
內容:刑法329條是青年節…大清視72烈士為土匪強盜,民國以後便成為烈士並放假一天以玆紀念,是故稱之為準強盜
刑法332條,強盜結合罪,結合的規定有4款,一般人常說的「燒殺擄掠」或「姦淫擄掠」即是。1.放火者2.強制性交者3.擄人勒贖者4.故意殺人者。或許有人問沒有「掠」啊?其實強盜罪本身即有「掠」的性質,故不規定在結合罪裏
刑法332,=328+4,強到死,強過頭了。
刑法333,上上上,海盜船長叫一大群海盜水手衝上鐵達尼號來硬的………海盜罪
刑法333條,「殺殺殺」,愛殺即「海盜罪」
刑法334條,海盜結合罪,記「殺殺死」,結合的款項同332條,此條唯一死刑
刑分第30章搶奪強盜及海盜罪,搶奪、強盜和竊盜,都有普通、加重和常業的規定,除強盜罪329條多規定了「準強盜罪」(口訣參前),所以只要記得普通搶奪、普通強盜和普通竊盜的條號,另外的加重、常業罪的條號就可推出來了,所以記「普、加、常」
刑法335條,普通侵占罪,請用台語念「上上我」當然就侵占了
刑法339條,詐欺罪,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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